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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68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500000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单行条例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单行条例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单行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系统专用服装、警车、警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装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和警务督察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司法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和7个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查室、社区矫正管理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律师工作管理科。

  派出机构分别是:屏边县司法局玉屏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新现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新华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和平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白云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湾塘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白河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发挥部门普法优势,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进一步积极发挥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规划设计、参谋助手、督察考核和总结宣传等职能作用,推动依法治县重点任务落实。全力推进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稳步推进执法全过程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2、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具体工作中,推进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进一步发展壮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公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服务职能,推进网上办证和数据保管公证,扩大公证咨询途径和方式,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3、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刑释人员信息库,对重点刑释人员落实精准帮教,提升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质量。推进“智慧调解”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学习“枫桥经验”新实践,规范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深化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4、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法律服务作用,更大力度地参与风险防控,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5、深刻把握新时代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6、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努力锻造全面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1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4.0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39万元,降幅2.25%。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4.3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出,纳入预算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4人,相对应人员经费预算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4.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4.0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4.09万元(本级财力624.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39万元,降幅2.25%。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4.3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出,纳入预算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4人,相对应人员经费预算降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4.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9万元,降幅2.25%。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出,纳入预算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4人,相对应基本支出预算降低;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422.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的经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开支。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制建设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经费开支。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6.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证处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3.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性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性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性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性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78万元,较上年增加24.08万元,增长189.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13.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75次,共计接待约72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和陪同人员,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28万元,较上年增加24.78万元,增长33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8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2.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我局车辆编制5辆,2020年12月报废车辆1辆,现有执勤执法用车4辆,但购置年限都较早,维修维护费较高,结合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需要,2021年拟购置车辆1辆用于日常执法执勤。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规定“三公”经费不低于3%比例压减。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1:社区矫正工作经费6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降低和减少社会对抗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①一级指标:产出指标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

  三级指标:全年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人次≥400人次

  二级指标:时效指标

  三级指标:资金支出率≥90%(到2021年12月底,资金支出进度达90%以上)

  ②一级指标:效益指标

  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三级指标: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率≥95%

  ③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社区矫正人员对帮教措施的满意度≥95%

  项目2: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①一级指标:产出指标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

  三级指标:受益人次≥100000人次

  二级指标:质量指标

  三级指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80%

  二级指标:时效指标

  三级指标:资金支出率≥90%(到2021年12月底,资金支出进度达90%以上)

  二级指标:成本指标

  三级指标:法治宣传人均成本=1.2元

  ②一级指标:效益指标

  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三级指标:采购节能减排产品率≥80%

  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三级指标:全县群众的法治素养日益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③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群众对普法宣传满意度≥95%

  项目3: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①一级指标:产出指标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

  三级指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人数≥3人

  二级指标:时效指标

  三级指标:根据年度立法计划,按时完成当年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

  ②一级指标:效益指标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三级指标:加快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完善立法程序,增强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民生功能。

  ③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人民群众对政府办事满意度≥95%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46万元,比上年减少10.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500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0513064832405.xlsx
附件【附件4 财政项目文本(屏边县司法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