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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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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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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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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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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000000
屏边县统计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屏边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设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科 、普查科。县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将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目标,更加坚定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四种观念,认真贯彻全省、全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深化统计工作新实践,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一是组织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积极配合异地派驻普查工作组2021年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后续工作。
2.进一步深化统计整改成效。巩固前期统计督察整改成效,认真汲取泸西县、建水县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统计领域纵深发展的重大契机,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全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3.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组织实施好统计“七五”普法方案,建立健全数据质量防控体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机制,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完善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实施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和联合惩治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统计良好风气进一步将统计法治建设引向深入。二是以12.8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继续加大统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对行政、企事业单位、企业、个体户等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六进”,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州县两级联动统计执法监督,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经常性巡查工作,严厉打击源头数据弄虚作假,坚决查处拒报、迟报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4.进一步抓实各项统计改革 。根据国家和省、州统计局的部署要求,顺时应势,继续抓好统计各项改革。围绕新常态新理念新发展,进一步加大统计监测力度,提高统计预测预判分析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履行好统计工作新角色,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稳增长促发展政策实施,努力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时效更强、质量更优的统计服务。
5.进一步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在促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上下工夫,强化对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和工作指导,继续坚持“一企一卡”服务档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调查对象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注重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加强“一套表”单位管理,继续做好“四上企业”的纳规升限工作。三是在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工夫,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保持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同时不断强化统计队伍业务能力提升,以适应统计改革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
6.进一步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学习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三是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宽对外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的新方法,加大重大问题和突出事件对外新闻报道跟踪协调力度,从严把好关口,防止出现影响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实报道。
7.进一步抓好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切实把新时代反腐倡廉新要求落细落小、落到实处。继续抓好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强化统计行风建设,树立统计队伍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6.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0.48万元,同比增长11.0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二是2021年预算中增加了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6.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6.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93万元(本级财力306.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48万元,同比增长11.0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二是2021年预算中增加了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6.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30.48万元,同比增长117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二是2021年预算中增加了单位部分医疗保险;项目支出17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197.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费、办公费、工会活动费、因公出国境、车辆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2.“20105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3.“2010508款统计抽样调查”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工作必需的支出。(含工业统计,建筑业,基本单位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农业统计,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社会统计,环境统计,科技统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节能减排监测,行政区划,城乡划分统计,物流业抽样调查,文化产业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综合统计、农村综合统计、小康监测、贫困监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其他无主管部门的服务业、全县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四下”企业调查等共50多个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岗位培训)。
4.“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2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费和退休公用经费。
5.“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9.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的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4.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大病保险缴费经费。
9.“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9.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30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93万元,项目支出17.00万元。
1.基本支出289.93万元。主要用于:
①301-工资福利支出243.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01%。包括:基本工资70.75万元,津贴补贴87.80万元,奖金5.89万元,绩效工资15.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万元,住房公积金19.27万元。
②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包括:办公费3.34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0.08元,其他交通费10.56万元。
③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4%。包括:离休费29.70万元。
2.项目支出17万元,全部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1.3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0.8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因为经费困乏,2021年初我单位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90万元,较上年预算8.30万元减少0.40万元,下降4.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屏边县统计局根据工作安排部署,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0万元,较上年预算4.80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4.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余次,共计接待550余人次。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逐年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0万元,较上年预算3.50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5.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万元,较上年预算3.50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5.7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逐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原则进行减少。每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日常公务活动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
项目1,统计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1年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建设法治统计,强化依法治统理念,提升依法统计水平,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
项目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1年全县15个调查点记账户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等调查。
(二)项目绩效方面的情况:
项目1,统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情况是全县2021年联网直报企业(含工业、建筑业、房地产、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年报、农村经济统计定期及年报、批零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的各种报表,按规定完成各项任务、通过省级和国家验收,为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提供决算参考;为各部门提供统计数据,为社会大众提供信息、咨询。
项目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是全县150户记账调查户按规定完成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调查,监测数据在季末月(即3、6、9、12月)20日前上报至省调查总队,通过省级和国家验收。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2010501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502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专项普查活动——2010507款,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4.专项普查活动——2010508款,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调查工作的支出。
5.基本支出:用于屏边县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屏边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县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县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统计信息化建设、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其他大型普查调查活动等开支。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67万元,与上年预算的15.54万元对比增加1.1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比上年多1人,机关运行经费包含在职公务员的公车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屏边县统计局
2021年5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000111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3)20210514093855276.xlsx】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