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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30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0000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统筹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职工门诊工作政策宣传。2023年1月1日起,红河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正式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启动普通门诊纳入报销,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为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完善职工待遇保障。

  2.DRG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2022年在屏边县人民医院开展DRG示范医院试点建设,2023年将实现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的病种全覆盖、医保基金支出占县内住院基金支出的70%以上。

  3.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通过电视、“苗乡屏边”微信公众号和视频、“村村响”大喇叭,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和待遇保障政策。结合开展医保政策“五进”专题宣传活动和“三话六学”送政策下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医院、乡村、机关、社区、企业发放宣传单,宣传医保缴费和待遇保障政策。

  4.“综合柜员制”改革。6月底前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工作,对6个医保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单人临柜通办39项医疗保险业务,变群众“多头办理”为“一窗受理”。服务对象一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交齐材料,由窗口实行内部流转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5.移动支付6月底前完成。医保移动支付应用,是便民、利民的一项民生工程,2023年,屏边县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目标导向,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落细。6月底前,按照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年内每个县市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保移动支付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实现屏边县人民医院率先开展医保移动支付建设。

  6.平稳有序落实国家“乙类乙管”相关工作。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2023年1月7日,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转发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3〕2号),及时调整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从2023年1月8日零时起执行,现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4.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4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中增加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及事业人员2021年按月统筹的绩效工资,并将其计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4.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4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中增加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及事业人员2021年按月统筹的绩效工资,并将其计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4.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4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中增加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及事业人员2021年按月统筹的绩效工资,并将其计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项目支出3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31.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运转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9.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比例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8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下降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下降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50人次。减少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项目中没有项目被列入财政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差旅费、维修费、办公耗材、临聘人员工资、水电、网络费用等办公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4.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6万元,固定资产16.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3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0111



附件【2023年屏边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报表202302020937262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