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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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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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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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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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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3300000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承担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责任。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绿化、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4)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机构9,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机构8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保护管理站; 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站;屏边苗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屏边苗族自治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我单位内设科室12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科
3、住房保障科
4、房地产管理科
5、建筑市场监管科
6、勘察设计科
7、城市建设科
8、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9、村镇建设科
10、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1、人防业务科
12、人防工程科。
(三)重点工作慨述
(一)持续做好项目包装谋划、资金申报工作。资金申报方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政策性金融开发工具、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等方向。切实缓解县级财政压力,稳步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助推城市建设发展、绿美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
(二)以景区城市建设、绿美城市创建、绿美社区创建为重要工作抓手,启动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完成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实现城市建筑垃圾有效利用,开展城市绿化美化提质改造,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三)持续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发挥城市功能配套作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修补主次干道破损的人行道、路面、窨井盖等设施,确保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状况良好。及时疏通、清理和修缮城区排水系统设施,确保城市地下排水管网排水通畅。及时修缮破损的城市路灯和景观灯,有效确保了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达99%、巷道亮灯率95%以上。主动积极认领整改“县作风效能问题发现认领整改反馈圈”反馈市政基础设施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四)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联合县市监局对乡镇范围内“黑气”窝点进行查处,从严打击各类经营“黑气”的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常规年度工作考核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安排持续开展各类常规工作,做好年终目标考核检查相关工作。
(六)重点项目
1.前期项目
①屏边县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5000立方米/天,铺设DN300——DN600管网9.5公里。计划投资50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方案必选确定工作,预计2023年年底前完成建设。
②屏边县综合公园改造建设项目,按照城市综合公园建设标准,对大龙树公园进行提质改造工作,打造城市公园景观节点,布置旅游休憩帐篷,建设文化娱乐、儿童活动、老年人活动、体育活动、政治文化和科普教育、服务设施、园务管理等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投资5000万元。计划2023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助力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2.新开工项目
①屏边县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新建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一套,日处理量30吨/天,配套餐厨垃圾清转运设备采购。计划2023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并开展试运营工作。
②屏边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660.05万元,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已完成沿河路、大围山路、望云路、卧云路人行道彩色透水混凝土健康步道铺设工作,已完成投资约300万元。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③屏边县市政管网完善工程,计划投资1.123亿元,新建雨水管网7.92km,改造老旧雨水管网4km;新建强弱电管网15.6km。目前由苗岭集团开展招投标工作,积极开展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基金支持申报工作,计划2023年3月启动施工。
3.在建项目
①屏边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预计总投资1.9835亿元,截至2022年底完成投资7725万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6000万元。计划2月完成白泥田村路口公交站台管网改造工作,3月沟通玉屏镇完成干河段截污管网征地工作,启动建设。
②屏边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老城片区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项目总投资5.16亿元,截至2022年累计完成投资1.05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1.23亿元。积极争取2023年度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足城市发展短板。
③屏边县牧羊河流域鹊桥湖至月牙湖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8058.69万元,项目完成投资300万元,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已进场施工,完成1.8公里段施工便道施工、河道清理等工作。计划2023年6月前完成1.8公里步栈道主体施工,力争四季度前启动沿线河道绿化亮化建设工作。
4.竣工投产项目
①屏边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60.05万元,截至2022年累计完成投资1200万元。
5.储备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3.48亿元,其中屏边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老城片区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1.23亿元,屏边县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2000万元、屏边县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2000万元、屏边县综合公园改造建设项目3000万元、屏边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3500万元,屏边县市政管网完善工程6000万元、屏边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6000万元。资金申报方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政策性金融开发工具、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等方向。
(七)加快2022年农房抗震项目推进:针对省州下达屏边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874户改造目标,对未完成的101户,督促各乡镇加快进度施工,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尽快对改造完成的房屋进行初验和结算,乡镇初验和县住建局分片包干组终验一起进行,加快验收及资金兑付进度。计划三月底完成建设。
(八)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2023年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全县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象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2023年计划实施改造267户,计划2023年年底完成改造。
(九)持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1.2023年6月底前完成屏边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屏边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持续推进屏边县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屏边县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所涉及8个片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收尾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
3.实现屏边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全面开工建设,完成项目涉及的季伍村片区、垇嘎村片区、老黑寨片区、凹塘村片区、老么寨片区、半坡片区等6个片区的共计880户房屋主体改造,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墙体改造和部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投资3000万元。
(十)完成旧城改造项目收尾工作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旧城改造资金缺口。监督各施工单位尽快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一)完成住房保障工作
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确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 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3辆。说明:经与车编办核实,我局机关原有1辆车编制,后因报废处理,现在我局机关车辆无编制,但我局环境卫生保护管理站有编制12辆,实有车辆13辆,包括垃圾清运、清扫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6.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4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46.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纳入预算的项目为人防工作经费为固定项目,每年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0301款主要反映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支61.67万元,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2080501款主要反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19.87万元;20805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39.37万元;2080505款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74万元;2101101款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0万元;21011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1万元;2101199款主要反映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2万元;2120101款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支出363.47万元;2120105款主要反映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11.60万元;2210201款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44.77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40万元,较上年减少2.18万元,下降9.6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27万元,较上年减1万元,下降3.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0次,共计接待3590人次。
增少原因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和各县市友联单位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是预算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3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4.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4.2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增少原因主要用于保障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日常工作,拟产生的特殊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是预算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重点项目1个,名称为人防办工作经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资金按规定用于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20000.00元,其中办公费20000.00元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未纳入预算。2022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未纳入预算,所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4845.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40.29万元,固定资产7404.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00.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06.06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其他公共设施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7106.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3300111
附件【68-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202301310453254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