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3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0000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审上报;协调、落实专业性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办理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商务网和政务网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行业中的规划、开发、推广应用和管理,开发“智慧旅游”。

  15、负责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等依法行政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1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行业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宣传推广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3.屏边县文化馆

  4.屏边县图书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文化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深化“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组织好农村文艺骨干培训,服务基层文艺爱好者;继续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文化重点项目工程:苗文化研究中心装修布展工程。二是进一步加强文物的保护、修缮,民间文物征集和抢救,继续深入挖掘和整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做好国家、省、州、县各级非遗保护名录与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2、旅游工作。一是加强屏边县游客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新建、改建旅游厕所任务;按照“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要求,开启智慧景区信息系统建设,以景区导游导览、大数据平台等功能应用,完善智慧管理体系;推进省、州“旅游革命”九大工程重点项目任务,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旅游+”工作。举办“大围山杯”摄影、书法、美术大赛,通过一系列优创作品展示屏边人文风采,提升屏边知名度和美誉度。挖掘打造地方特色美食,展示屏边饮食文化魅力,提升特色餐饮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以苗族绣品、芦笙、壮族肚包、服饰制作为基调,打造特色绣梦工坊,宣扬传统制作技艺,让游客体验制作全过程,进而挖掘民族文化底蕴,全力培育屏边县民族特色旅游商品上架销售。积极组织参加旅交会、边交会等各类商品展销会和旅游推介会,通过民族歌舞演出、宣传片展播、精品线路推介、特色商品展示及现场咨询介绍等形式,精准营销推介屏边旅游。邀请全国知名旅行商家到屏边实地踩线,深入体验和考察,拓展屏边旅游市场。三是做好旅游文化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积极融合发展,拓展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做好旅游文化项目储备工作,积极谋划“十四五”规划。

  3、中心工作。一是继续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职责,抓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强化党性教育。二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继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4、继续坚持“有黑扫黑、 有恶除恶、有恶治乱”的原则,有力打击黑恶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认真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监控好行业领域,突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敢与黑恶势力亮剑,切实形成精准打击高压态势,确保给文化和旅游行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5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7.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 1063.14万元对比增加94.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57.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57.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 1063.14万元对比增加94.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57.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97万元,与上年 1063.14万元对比增加94.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增加;项目支出7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101款:行政运行262.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70104款:图书馆85.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图书馆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2070107款:艺术表演团体293.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2070109款:群众文化114.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馆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5.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41.1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公用经费;

  6.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97.1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性开支的离退休公用经费;

  7.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08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8.2080801款:死亡抚恤1.0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经费开支;

  9.2080802款:伤残抚恤4.0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经费开支;

  10.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11.8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医疗经费;

  11.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50.6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12.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大病保险医疗经费;

  13.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78.11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36万元,较上年30.25万元减少0.89万元,下降2.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36万元,较上年30.25万元减少0.89万元,下降2.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0次,共计接待60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根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不纳入年初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1:购买图书1000册,期刊杂志125种,馆藏书量逐步提升,群图书流通量及流通人次稳步提升,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项目2:完成相应的下乡慰问演出42场及所有演出任务。演员赴州上或省上进行人员专业技术培训1至2次;为进一步锻炼和提高演员及编创人员创作能力,计划下乡采风10次;计划节目创作4个,其中舞蹈类2个,音乐类2个;计划比赛学习;进行服装制作;购买演出设备。根据上级下发工作要求进行演出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成果。完成较好的演出质量,争做文化艺术带头人。通过文化惠民促发展。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9%。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 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07万元,与上年57.89万元对比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084.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8.89万元,固定资产168.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0111



附件【文化旅游局总公开版(县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