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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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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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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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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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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000000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科 、普查科。
所属事业单位1个,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导向,全要素做好分析研判。一是强化指标动态监测。聚焦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核算支撑,不断加强月度动态监测,做好经济形势预判预警,以进度数据为支撑开展“短、平、快”统计分析,为县委、县政府精准施策提供数据参考。二是强化横向协作。加强与乡镇、县级牵头部门和各行业指标报数单位沟通协作,主动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及时提出预警,助力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行业发展。三是强化上下协同联动。持续践行一线工作法,实地做好指导工作,主动与基层统计员现场协商、沟通,服务指导好各企业依法、诚信、科学统计报数工作,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支撑。
2.强化服务,高标准做好纳规升限。一是深入一线主动服务。实行“一对一”上门服务,及时了解企业情况,做好数据监测与分析,同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各种政策问题,切实把惠企政策落实到位,解决企业纳规升限后顾之忧。二是全面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开展多层次、分专业、有针对性的培训,强化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对入库工作的理解和熟悉,为实现达规企业依法合规、应入尽入目标奠定扎实基础。三是严格审核申报。强化与发改、工商信和住建等市场主体培育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把控“四上企业”纳规升限工作质量,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升申报成功率。
3.凝心聚力,高质量推动五经普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深入学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经济普查流程、业务,依法依规开展普查。二是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坚持数据比对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在清查和登记两个阶段,持续不断对比分析,消除因调查对象不配合带来的源头数据误差,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全县经济发展状况。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真正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为全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夯实基础,全方位提高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服务,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确保源头数据准确真实。组织业务骨干人员深入乡镇及企业开展培训、指导,对照各专业领域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帮助企业自查存在的问题,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管理,推进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定期不定期对抽样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将规范统计台账管理纳入单位常规工作,实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5.依法统计,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一是结合统计开放日以及统计中心工作和日常工作实际,采取以会代训、送学上门等方式,全方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质效。二是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开展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努力提高数据质量。三是提前谋划,加强指导。配合省州统计局开展好统计执法检查,确保宣传到位、准备到位。始终保持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不敢假、不愿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3.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43.45万元,同比增长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单位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3.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3.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43.45万元,同比增长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单位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3.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45万元,同比增长14.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单位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项目支出17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224.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在职人员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1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支出和其他统计调查支出。(含工业统计,建筑业,基本单位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农业统计,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社会统计,科技统计,城乡划分统计,文化产业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农村综合统计、小康监测、贫困监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无主管部门的服务业、全县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四下”企业调查等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人员岗位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2万元,较上年减少3.04万元,下降41.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2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2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余次,共计接待450余人次。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在上年预算基础上压减3%以上,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省州相关部门来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9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90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预算经费,因为2021年10月做预算时单位公务用车还没有处置,我局地方调查队公务用车在2021年12月因达到报废年限已作报废处置。现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故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重点项目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为15.00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根据城乡住户调查实际工作设立,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2023年住户调查点记账户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等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发展统计调查、住户调查工作;指导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农”统计工作和开展人员培训;对“三农”统计、住户调查指标进行预判、评估及分析;负责全县全面小康监测和调查、贫困监测和调查;负责管理基层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并组织开展培训。
项目设立产出指标6个,分别为补助记账户补贴户数、补助辅调查员补贴人数、收集统计报表数据率、统计报表数据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统计基础数据、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总经费;设立效益指标1个,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数据的利用次数;设立满意度指标1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2010501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502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专项普查活动——2010507款,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4.统计抽样调查——2010508款,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调查工作的支出。
5.基本支出:用于屏边县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屏边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县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县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统计信息化建设、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其他大型普查调查活动等开支。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万元,同比增长8.0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初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相应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等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县统计局资产总额33.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6万元,固定资产27.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000111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131024326889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