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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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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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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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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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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0300000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审上报;协调、落实专业性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2.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舞蹈工作室、创作室、群文辅导室、声乐室、舞美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35,080.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35,080.4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3,978,974.17元对比减少143,893.7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2名在职人员,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减少,故与上年相比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35,080.44元,其中:本年收入3,835,080.4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5,080.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978,974.17元对比减少143,893.7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2名在职人员,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减少,故与上年相比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35,080.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35,080.44元,其中:基本支出3,815,080.44元,与上年3,958,974.17元对比减少143,893.7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2名在职人员;项目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107款:艺术表演团体2,878,746.02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7,750.00元,主要用于全队事业性开支的离退休公用经费;
3.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2,018.72元,主要用于全队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4.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199,814.67元,主要用于全队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5.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76.79元,主要用于全队大病保险医疗经费;
6.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298,974.24元,主要用于全队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644.88元,较上年12,005.03元减少360.15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644.88元,较上年12,005.03元减少360.15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232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1:完成相应的下乡慰问演出42场及所有演出任务。演员赴州上或省上进行人员专业技术培训1至2次;为进一步锻炼和提高演员及编创人员创作能力,计划下乡采风10次;计划节目创作4个,其中舞蹈类2个,音乐类2个;计划比赛学习;进行服装制作;购买演出设备。根据上级下发工作要求进行演出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成果。完成较好的演出质量,争做文化艺术带头人。通过文化惠民促发展。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9%。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3.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资产总额656,901.20元,其中,流动资产520,763.58元,固定资产136,137.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968.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496.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315,3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0300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公开表2024031210252747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