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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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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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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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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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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200000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设8个内设机构和1个政治处,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基础科。所属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2.屏边苗族自治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处置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33,712.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33,712.9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3,772,032.29元对比增加61,680.63元,同比增长1.6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事业人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33,712.92元,其中:本年收入3,833,712.9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3,712.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772,032.29元对比增加61,680.63元,同比增长1.6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事业人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33,712.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33,712.92元,其中:基本支出3,660,712.92元,与上年3,599,032.29元对比增加61,680.63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新增事业人员;项目支出173,000.00元,与上年173,000.00元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项目无差异所以2024年延续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00,455.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8,904.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2,793.8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934.6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70.4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保险。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56,340.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公积金。
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785,014.18元,其中:(1)基本支出2,735,014.18元,包括:人员经费2,373,870.18元,公用经费361,144.00元。(2)项目支出50,000.00元。
224类06款99项—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23,000.00元,用于缴纳民房保险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支出情况
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一是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应急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及安全生产宣传、应急演练等相关费用的支出。二是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金123,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民房保险缴纳县级配套资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280.59元,较上年61,290.59元减少10元,下降0.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616.91元,较上年36,626.91元减少10元,下降0.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360人次。减少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663.68元,较上年24,663.68元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63.68元,无增减。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明确24个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县政府与24个部门、7个乡镇、4户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与下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分别与76个村委会、4个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通过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稳定发展,争取2024年各项工作指标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项目2: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经费。绩效目标情况:结合中央、省、州和县市资金力度,全力保障县境内受灾群众住房保障得到有效救助,做到符合救灾条件的受灾群众“有房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2024年受灾符合救助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3,034.00元,与上年291,402.64元对比增加71,631.36元,增长24.58%,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运转、差旅费和临时人员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及正常晋职晋升,社保缴费制度调整,基数增大,所以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大于2023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04,191.58元,其中,流动资产25,308.20元,固定资产178,883.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1.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18.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200111
附件【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31102264529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