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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2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200000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产科、妇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医技科、中医科、财务科、综合科、感染管理科、院办。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加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大指导基层的工作力度,落实降低“两个死亡率”的干预措施,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2.每季度进行高危孕产妇筛查,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照颜色分级管理,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

3.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2023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转诊制度及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4.2024年里开展两期培训,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 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5.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严格按照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要求,对孕妇开展孕期HIV、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和产前检查。加强宣传力度动员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
   6.按照《云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云卫办妇幼发﹝20239号要求,以及省、州、县各项业务培训,加大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做好孕产妇及婚检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工作,确保到2025年达到消除母婴传播各项具体指标。

7.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积极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使我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内;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调查,寻找引起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提出干预措施,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5‰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5‰以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02641.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02641.4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3%主要原因分析事业单位人员数增加和国家薪资政策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02641.48元,其中本年收入6102641.4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02641.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3%,主要原因分析事业单位人员数增加和国家薪资政策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102641.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02641.48元,其中:基本支出609243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208元,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分析孕前优生项目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37人)4071288.18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080.18;项目支出10208元,主要用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医用耗材等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5)支出681696元。

3.208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37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共计588679.68元。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11356.8元。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37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共计290818.42元。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37人的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共计33049.12元。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37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共计425753.28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394元,较上年减少542元,下降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一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394元,较上年减少542元,下降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导致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一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县级配套经费;金额10208元;绩效目标:按照目标人群,计划生育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怀孕的农村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160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妇幼保健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屏边县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13058847.44元,其中,流动资产2613900.4元,固定资产8523769.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21177.7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200111




附件【140361003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报表2024031109062507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