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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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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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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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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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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本级)预算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物产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中长期规划,上报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负责实施并监督管理各类科技项目;负责对外科技合作、科技援助、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档案和科技统计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知识产权有关培训工作;调解和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13.负责基层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农经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农科系统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14.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科室,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科、财务科、人事科、规划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农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绿色食品办)、社会事业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科技科、渔业渔政管理科。
下属15个站所,分别是:种子管理站、植检植保站、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农村经营管理站、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农机管理总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渔业管理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科、畜牧技术推广站、农村能源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按照稳面积、稳产量、稳政策、增效益“三稳一增”思路,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全面落实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深入开展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始终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且主要装中国粮。同时,全面做好重要农产品供应,加大农产品信息收集、共享,扩宽销售渠道助农增收。
2.持续推进林果药产业提质。持续推进以屏边荔枝、屏边猕猴桃、枇杷为主的水果产业发展提质工程,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目标,加快推进以砂仁为主的中药材“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构建起以“水果、中药材、特色养殖”等优势品种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推动屏边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大品牌培育,招大引强龙头企业,全力推进链长制工作,持续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推动林果药产业提质发展。加大“屏边荔枝”“屏边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严把质量关,全力打响屏边品牌。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进屏边县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屏边县民族医药科技示范园项目建设,确保高端农业种植和加工项目落地产业园区,力争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初生鲜加工中心、中药饮片(含药食同源食品)加工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物联网信息数据中心、产业技术培训推广中心、现代中药农业科技示范园;加强与河南绿兴集团的沟通对接,确保特色水果加工企业落地屏边;加大林产品的开发力度,确保屏边杉木加工成为高端产品,增加林产品的附加值。
4.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主路网、主水网、主电网、冷链物流等加大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农业机械引进利用,提升产业设施硬件;持续做好2023年0.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科学谋划实施2024年建设任务,提高耕地质量;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持续做好大棚房整治和高标准农田被建设用地占用整改,严格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5.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到2024年年底,全县农村厕所基本改建完毕,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86%以上,农村人居环境大幅度提升。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到2024年底实现存量清零、动态随清。因地制宜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湖流域等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提升乡村品质,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28人。在职实有1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车辆为事业单位用车,未核定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9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2.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6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92.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本级财力增加6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2.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9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7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60101款行政运行预算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项目支出。
2060401款机构运行预算支出680152.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2.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80万元。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46.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5.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88万元。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42.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39.7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5万元。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1183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080801款死亡抚恤预算支出11.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080802款伤残抚恤预算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2.0588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16.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130101款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00.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1.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78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2130104款事业运行预算支出1516.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395.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0.36万元。
2130109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预算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85.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7万元,较上年20.7万元减少0.63万元,减少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63万元,较上年14.05万元减少0.42万元,减少3%。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4万元,较上年6.64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其中:在编车辆2辆、未在编车辆11辆,未在编车辆为事业单位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罚没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77万元,与上年120.03万元对比增加23.7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调增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822.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67万元,固定资产56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9.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97平方米,账面原值11.5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7.47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110326002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