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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0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000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物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屏边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屏边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体制改革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科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教科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5.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6.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生院

7.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

8.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

9.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

13.屏边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点工作概述

1.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长期坚持的学习主题,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五个卫健”创建,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努力解决一批群众看病就医的难愁盼问题。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建设。一是完善医共体改革配套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医保打包付费方案,调整完善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二是建强龙头医院。推进医院“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依托重症医学科建设“重症监护中心”、麻醉医学科建设“麻醉疼痛诊疗中心”、心血管内分泌科建设“慢病管理中心”,补齐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三是探索推动医防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医防协同机制,优化整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资源,纳入医共体成员单位管理,加快推进医共体一体化管理中心建设,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绩效工资管理、医防融合、分级诊疗等相关管理办法,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快实现医共体内“八统一”,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共同发展。

3.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建设中心卫生院推动和平镇中心卫生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改造完善业务科室,购置先进医疗设备,打造成为县域片区内急诊急救、慢性病诊疗、康复、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为一体的区域医疗副中心。进一步统筹县域医疗资源,组建帮扶小分队,全力支持白河镇中心卫生院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二是全面提升乡村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依托医共体建设,选派业务骨干轮换驻点传帮带,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推动30村卫生室创建国家基本标准卫生室,通过开展服务能力评价,提升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卫生院下沉精准带教、县级医院跟师提升”乡村医生分类培养机制,提升村医业务能力,逐步推动乡村医生执业化转变。是建强屏边县中医院。加强中医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培养更多的中医药人才,发挥中医在疾病预防、医疗救治中的独特作用。用好社会办医力量,在加大民族医药招商的同时,挖掘和培植本土民族医药个体诊所,帮助和引导有发展潜力传统诊所向中医诊所转型发展,协同带动苗医苗药传承发展。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扛牢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联系单位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公立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建设“六清医院”。二是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三是保持高压整治医疗乱象,做到高度重视、严格执法、完善机制、及时上报,维护好我县的医疗市场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4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2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94人。在职实有40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1人,财政差额补助147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9人。

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3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683,087.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83,087.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21,732.23元,增幅是2.86%,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和国家薪资政策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683,087.66元,其中:本年收入54,683,087.6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683,087.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21,732.23元,增幅是2.8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和国家薪资政策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683,087.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683,087.66元,其中:基本支出54,434,901.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06,174.0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和国家薪资政策调整;项目支出248,186.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558.2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数据并列入卫生健康局一起计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24年卫生健康局支出54,683,087.66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526,341.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643,636.0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6,992.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1,750.88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人救济支出;(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064,536.33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9,002,570.95元,主要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5,496,183.66元,主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57,400.00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的人员经费支出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3,819,362.63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525,471.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4,071,288.18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7,978.20元,主要用于国家开展基本共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补助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0,56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补助支出;(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34,299.72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2,129.3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13,402.12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65,148.33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49,635.7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7,374.00元,较上年增加24,309.00元,增长8.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根据关于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415 文件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23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两年对比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变化。2024年预算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7,374.00元,较上年增加9,309.00元,增长3.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0次,共计接待5,94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数据并列入屏边县卫生健康局一起计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健康促进和实施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0,605.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215.75元与上年相比增幅为22.23%。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及人均办公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480,855,877.61元,其中,流动资产225,731,054.63元,固定资产155,987,235.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2,182,624.41元,无形资产6,954,962.7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324,733.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432,638.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30平方米,账面原值1,308,00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668,705.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5项,账面原值3,005,3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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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0361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03081031180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