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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1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3300000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承担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责任。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绿化、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4.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村镇建设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人俱乐部

2.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质量监督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担当作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以“十四五”中期评估为契机,查短板、补弱项,持续推动城市提质更新,着力打造屏边宜居县城,不断夯实城市建设筹备项目,积极推进5个(总投资5.82亿元)包装谋划2024年城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紧盯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节点,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启动建设,燃气管网、防洪排涝等已开工重点项目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保持争取有效资金力度不减。多渠道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资金申报争引力度,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系统谋划,推动城乡建设提质增效。一是推动持续推进红河州屏边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力争2024年底竣工验收。力争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常态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工作,加大排查力度,严格执行准入退出机制;按计划完成2024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三是推进高质量农房建设,持续强化各乡镇住房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制定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紧盯省州下达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快速推进房屋安全等级认定及改造进度,确保改造任务于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竣工。同时对省级确定的2024年农房功能提升示范点项目加强督促指导,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兑付。四是加强与乡村振兴局有效衔接,配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同时完成年内涉农资金兑付。

3.强化服务,助力两大行业全面发展。一是持续加强建筑业市场监管。继续加大对于违法转包、分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率、劳动合同签订率等,形成监管合力。积极配合完善云南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建设,督促各建筑企业使用服务平台,及时录入建筑工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做到建筑工人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加强动态巡查,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应入库尽入库,确保在库项目信息完整、更新及时。继续加强对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以净化招投标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配合省、州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招投标诚信平台及平台的诚信资料,互通及利用诚信信息互联,建立和落实黑名单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健全;二是持续保障房地产稳定。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严格监管项目使用商品房预售款资金审批制度,一般项目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相关材料向属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后,由监管银行办理拨付手续,重点监管项目视具体情况增设审批条件和流程。做好2023年购房补助发放和2024年购房补助政策制定。督促屏边县滴水苗城悦水寨项目加快项目交付使用,督促逸情湾二期开发商按时支付政策贷款资金本金、利息。

4.务实笃行,守牢行业安全发展底线。一是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继续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杜绝发现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二是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深入开展既有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扩大房屋排查面积,及时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消除安全隐患风险,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5.对标对表,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持续巩固绿美城市三年行动成效,按照《屏边县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检查、评比工作,完成县城区公共绿化改造、补植工作,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养护水平。稳步增加城市绿地面积、丰富城市景观形态、凸显城市风貌特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3辆,实有车辆为垃圾清洁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09281.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09281.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6815.2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09281.66元,其中:本年收入6709281.6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09281.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6815.2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09281.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09281.66元,其中:基本支出6709281.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815.24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改革并入其他单位,所以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0.00元的人防工作经费。

财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款主要反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232197.00元;20805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418607.40元;2080505款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6412.08元;2080801款主要反映死亡抚恤19293.60元;2101101款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714.78元;21011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919.54元;2101199款主要反映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214.82元;2120101款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支出4460567.04元;2120105款主要反映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120523.56元;2210201款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462831.84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4100.00元,较上年增加99940.00元,增长28.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减少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25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元,下降0.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98次,共计接待3498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县政府要求下降,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和各县市友联单位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1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140.00元,增长89.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140.00元,增长89.7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增加原因主要是追遡到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是121250.00元,2022年由于预算人员少输入一个零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760.00元,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260.00元,由于我局存在特殊业务用车所以2024年申请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主要用于保障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日常工作,拟产生的特殊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4190.16元,其中:办公费78800.00元、印刷费48000.00元、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培训费168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工会经费61940.16元、福利费17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72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218.80元,主要是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所以各项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28104454.56元,其中,流动资产78853159.30元,固定资产77202663.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2716320.00元,无形资产9600.00元,公共基础设施49322711.4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328219.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000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2716320.00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49599478.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3300111




附件【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2024031110422179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