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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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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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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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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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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和平镇2024人民政府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坚持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立足脱贫实际和乡村振兴发展要求,聚焦“副中心”新定位,围绕壮大产业、道路联网、生态治理、教育医疗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谋划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积极做好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有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2.抓重大项目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抓实镇村规划建设,加大集镇治理力度,加快那么果河自然能提水工程建设,努力打通对外交流路网,改善对内互联互通。加大力度实施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项目、部分自然村串户路建设、垃圾池建设、排污沟渠建设、卫生公厕建设,配套实施村庄亮化、绿化、美化等工程,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大“两污”治理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谋划重点项目与经济发展互相配套,持续推动和平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3.抓产业培育与结构优化紧密结合。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方针要求,因地制宜培育与和平实际相适应的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以“十百千”工程为重点的果品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推动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重楼、滇黄精、白及、砂仁等中药材产业。继续推进“一村一品”,全力抓好香脆李、大红桃、甜柿、沃柑等特色种植业发展,全力抓好黑山羊和传统畜禽养殖业发展,谋划沃柑种植示范经济带和休闲农业园区,促进农户增产增收。
4.抓生态文明与美丽乡村融合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让蓝天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把“绿色生态”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底色。着重完善乡村发展规划,坚持保护与开发、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注重保留村庄原有自然风貌、乡村风情和文化民俗,大力推进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建立完善垃圾处理、道路维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品质。
5.抓疫情防控与社会事业全面覆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作为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四早”。疫情防控要求,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外来返乡人员排查,组织好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确保防控不松懈,发展不停步。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渐变成现实。继续抓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落实外出务工奖励政策,拓宽富民增收渠道,让群众拥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注重培育“明白人、带头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不断增加经营性收入。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认真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工作,力争参保率达两个100%。进一步加大对助残、救孤、济困、医疗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继续落实好教育、健康等扶贫政策。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做好公益性公墓选址工作,力争年底建成和平镇首个公益性公墓,改变殡葬无序乱葬情况,保证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6.抓政府建设与社会管理和谐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普法力度,建设法治政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社会管理服务合力。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渠道,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坚决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平安和平”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积极做好老龄、老干部工作,关心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工作全面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67687.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67687.8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56197.73元,同比增长0.92%,主要原因是和平镇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坚持道路硬化、亮化工程等,并发展甜脆柿、李子、重楼、黄芪等水果和药材产业,且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67687.87元,其中:本年收入17067687.8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67687.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197.73元,同比增长0.92%,主要原因是和平镇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坚持道路硬化、亮化工程等,并发展甜脆柿、李子、重楼、黄芪等水果和药材产业,且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67687.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67687.87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9187.87元,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142197.73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18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0元,主要原因和平镇增加在职人员,乡镇工作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2851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等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147494.56元,主要用于科协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4411.99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264.67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92094.17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94434.8元,主要用于城建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3008705.48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755431.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和平镇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和平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4157元,较上年增加749997.37元,增长656.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和平镇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和平镇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6999元,较上年减少1元,下降0.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4次,共计接待6039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结合上年度支出情况,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和平镇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67158元,较上年增加749998.37元,增长43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50000元,较上年增加750000元,增长75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58元,较上年减少1.63元,下降0.0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1:纪委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目标:保障工作机构办案正常运转。主要用于纪委监督检查办案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办案人员办案期间的差旅费、交通费、调查取证费、工作人员及审查对象伙食费、车辆燃油费、办公费、车辆维修和保险费等。绩效目标:办理各种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全力推进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实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2:和平镇工作经费,项目目标:保障工作机构正常运转。主要用于保运转经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燃油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我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切实改善民生,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商前来投资,保持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3: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项目目标:保障各村委会、各村小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主要用于14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2万元工作经费;157个村小组,每个村小组0.05万元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确保基层组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乡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全体村民发展经济,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构建和谐新农村,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农村农民生活水平,居住环境稳步提升,保持村民的满意度达1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和平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9116.29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平镇部门资产总额5055900元,其中,流动资产3871600元,固定资产1184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4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50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190230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