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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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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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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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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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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十六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
12月10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雄文主持召开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各位副县长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各一位领导到会指导。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精神,审议了《屏边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听取《屏边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等12项议题。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一主线,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坚持抓主要矛盾和源头治理的原则,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大处罚的力度,提高了这部新法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并认真做好新《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劳务协作工作的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提高培训就业率、劳动合同签订率、有组织输出率、稳定就业率、返乡创业率等占比工作指标,有效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要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平台以及村委会、村小组、扶贫信息员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作用,建立动态的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扶贫统计基础台账,对贫困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都应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切实做到不重不漏。要更加聚焦我县深度贫困地区,政策资金更加倾斜,服务培训更加有效,对口援助更加聚焦。要通过综合运用优化就业服务、改进技能培训、强化权益维护等各类手段,努力提高就业扶贫服务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就业扶贫实效。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沿河村寨有效的垃圾收集、运转机制,使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得到有效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舆论媒体、新闻广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共管共治的河库水源保护治理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针对村级河长开展河(湖)长制APP使用培训,提高巡河次数及巡河质量。要加快河道采砂规划工作,加快“清四乱”整治行动,巩固“河长清河行动”成果,实实在在见成效。
会议提出,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越来越严重。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在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帮助各贫困村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陋习革除、文明新风养成,要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转变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帮助群众提高自觉维护卫生的意识,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居住环境,不断为脱贫攻坚注入正能量,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克服疲劳思想和厌战情绪,要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层层落实,狠抓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落实,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