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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pbxczj/2025-0004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27
  • 时效性
    有效

问答解读《屏边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屏边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于2024年5月23日颁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基本概念

(一)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依据。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红政办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

(二)什么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各种经济资源。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包括: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其他国有资产。

二、管理对象与范围

(一)哪些单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统称行政单位)以及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

(二)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有哪些?

本办法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评估、清查、资产报告、绩效评价等管理活动。

三、资产处置管理

处置国有资产时,如何确保公开透明?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涉及环保安全的报废、报损资产处置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出售、出让、转让国有资产的,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拍卖、协议转让等公开方式处置。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县级国库。

四、管理发展的重大突破

相比旧版规定,当前《办法》有哪些重大改进?

该《办法》参照上级增加县机关事务局的职能职责。实行“国家所有、单位使用、分级监管”模式,明确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与财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强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监管流程。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于2025年5月23日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