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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57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1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

  2019年1月18日,屏边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屏政发〔2019〕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便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贯彻执行《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事故防范取得一定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全县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道路运输事故仍然多发,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事故风险仍然较大,事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

  2018年9月,云南省政府全面部署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了《云南省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红河州政府就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作出了安排部署,2018年12月印发了《红河州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红政发〔2018〕57号)。我县迅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召开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专题会议精神,召开县安委会例会安排布置我县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县安委办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送审稿)》,其中,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文体广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拟定了我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煤炭行业、非煤矿山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旅游业、消防安全管理领域、食品药品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送审稿)》经2019年1月15日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修改后正式印发。

  我县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核心是突出治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消防、食品药品8个重点行业领域,实施16项安全工程,重点建设5个监管平台,持续开展4类专项行动。通过采取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道路运输事故总量,减少工矿商贸事故,严防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县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三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重点内容

  根据省州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实施意见》逐项、逐年(2018年至2020年)细化量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消防、食品药品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并针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等6个行业领域提出了全面系统的16项工程治理措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方面,实施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工程、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工程等4项工程。建筑施工方面,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隧道施工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等2项工程。煤矿方面,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攻坚工程、以水害为主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程、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工程等3项工程。非煤矿山方面,实施转型升级质量提升工程、安全基础提升工程、采空区和尾矿库治理工程等3项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改造工程、烟花爆竹企业改造升级工程等3项工程。旅游方面,实施1项工程,即旅游业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工程。

  消防方面,明确了2018年至2020年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全面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制度,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粮库、木材加工企业、城中村、出租房、易燃易爆单位和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消防安全治理。构建城市“智慧消防”,将火灾防控纳入综治平台和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的力度。

  食品药品方面,明确了2018年至2020年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全面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全面加强农村药品安全监管。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提档工作。开展“智慧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项目。严格食品药品许可准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联合惩戒。深化“地沟油”综合治理,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工作。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药品经营等新业态的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集中交易市场专项整治,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

  针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重点建设5个行业监管平台。即: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道路交通安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平台、煤矿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针对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4类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有:

  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动。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利、电力、民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法定职责,推动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主抓、企业主办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机制,强化对未达标企业的检查力度,推动大中型企业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微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

  二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加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为主,整合应急力量和资源,在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工贸等行业领域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高危化学品全过程管控;开展煤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开展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专项整治;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4类专项整治;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推进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开展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开展旅行社企业及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问题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燃气设施保护管理;强化食用酒精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

  四是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私挖盗采煤炭资源,危化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等行为。

  除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消防、食品药品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外,《实施意见》要求,我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商贸等工贸行业以及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民爆物品、水利、电力、农用机械、铁路运输、轨道交通、学校、医院、市场、商场、林业、气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力争通过3年努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计划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建立县级牵头部门负总责,各有关责任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各负其责,属地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主抓的领导机构,及时研究部署,切实解决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机制、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完善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高危企业搬迁用地置换等补偿政策,完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涉及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等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各类资本积极参与实施安全工程建设。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县财政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以及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予以支持;县属有关部门所需资金采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解决。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工作,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广泛应用。加快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测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在线监控、监测或预警系统,全面提升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

  五是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督查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措施,以及失信行为联合恁戒、纳入“黑名单”、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是严格跟踪问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分工,建立跟踪督办、定期检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完善有关考核办法和验收评价标准。县级牵头部门要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验评估,对工作推进慢、效果差的乡镇和单位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