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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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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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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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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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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屏边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屏边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9月28日出台了《屏边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中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云政发〔2014〕30号)相关规定,结合屏边县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级储备粮食和食用植物油的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粮油账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备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油在全县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县级储备粮油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确保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县级储备粮油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四、主要内容解读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总则、计划管理、承储资格管理、储存管理、财政、财务管理、轮换管理、动用管理、监督检查、行政责任、附则10个部分。
(1)总则。明确了县级储备粮油主要功能、适用范围、管理要求等。
(2)计划管理。明确县级储备粮油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
(3)承储资格管理。明确承储企业的资格和承储县级储备粮油的条件。
(4)储存管理。明确承储企业应当遵守的制度、责任以及不得出现发生的承储行为等。
(5)财政、财务管理。明确规定县级储备粮油财务由县财政局负责管理,费用标准参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执行。
(6)轮换管理。明确县级储备粮油储存和轮换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承储企业职责以及轮换周期的工作要求。
(7)动用管理。明确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情况和动用机制。
(8)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储备粮油进行监督检查应履行的职权。
(9)行政责任。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承储企业的工作责任以及违反《管理办法》的处理规定。
(10)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完善县级储备粮油的动用预警机制,加强对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油情况的监测,适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
(2)县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县级储备粮油的品质情况和入库年限,提出县级储备粮油年度轮换计划,在年度轮换计划内根据粮油市场供求状况,具体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油的轮换。
(3)依法对承储企业的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以及县级储备粮油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此《管理办法》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