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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41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9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

  一、制定背景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并负责组织实施。”规定,编制《屏边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基本要求。

  二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用以指导屏边县今后一段时间(2022-2030年)的水土保持工作意义重大。

  三是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需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是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考核,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又是水土保持考核的事项之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红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已完成,在此背景之下,屏边县水务局委托红河东升生态环境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草案)》。

  二、主要内容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草案)》内容主要分为十四个方面,分别是:1.基本概况;2.规划背景及意义;3.屏边县基本情况;4.现状评价及需求分析;5.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规模;6.水土保持总体布局;7.预防保护规划;8.综合治理规划;9.水土保持监测;10.综合监管;11.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分析;12.实施保障措施;13.附件;14.附图。

  (一)基本概况。主要包括:屏边县基本概况、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现状、现状评价及需求分析、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规模、水土保持总体布局、预防保护、综合治理、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九个方面。

  (二)规划背景及意义。屏边县当前水土流失面积为625.51平方千米,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2.82%,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此背景下亟需编制此规划来指导屏边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以实现“森林屏边、美丽屏边、富饶屏边”的目标。

  (三)屏边县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屏边县的地理位置、自然概况、社会经济概况、水土流失现状、水土流失治理现状等。

  (四)现状评价及需求分析。(1)现状评价:主要从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评价、水土流失消长评价、水土保持现状评价、水资源丰缺程度评价、饮用水源地面源污染评价、生态状况评价、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管理评价、“十三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实施评价八个方面进行评价。(2)需求分析:从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水土保持发展机遇、水土保持需求分析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五)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规模。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根据屏边县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拟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的近期、远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规模。

  (六)水土保持总体布局。主要从总体布局、区域布局、重点防治区三个方面对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区进行详细划分和布局。

  (七)预防保护规划。从预防保护原则、预防保护范围和对象、预防措施及体系、重点预防保护项目四个方面,提出预防措施和项目布局规划,达到预防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保护和合理开发水土资源。

  (八)综合治理规划。从综合治理规划范围、综合治理规划对象、综合治理规划类型和重点治理项目四个方面,按照水土保持总体目标和布局、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等,合理布置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九)水土保持监测。主要从监测现状、依据及任务、监测工作规划目标、监测站网、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重点监测项目及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七个方面,说明了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必要性、意义和作用。

  (十)综合监管。从综合治理规划范围、综合治理规划对象、综合治理规划类型和重点治理项目四个方面,按照水土保持总体目标和布局、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等,合理布置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十一)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分析。从投资匡算、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分析三个方面来实现效益。规划匡算总投资37397万元,其中,预防规划8705.31万元,治理规划23443.94万元,监测措施规划365.67万元、监督管理规划1025.00万元、独立费用2180.09万元、基本预备费1677.00万元。

  (十二)实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管理保障、投入保障、技术保障和宣传保障。

  (十三)附件。包括小流域划分统计表、水土流失调查统计表和专家审查意见。

  (十四)附图。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3.《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4.《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5.《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6.《红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四、文件有效期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草案)》有效期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