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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7905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屏发〔2016〕24号
  • 发布日期
    2016-09-06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中共屏边县委

屏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2016年6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确保到2020年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乡和贫困村全部出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面临形势。受自然、区位、历史等因素制约,我县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2014年末尚有贫困户16577户、贫困人口6.2万人,贫困发生率为47.98%,居全省各县(市)第二位,是全省全州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实现到2019年全县6.2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全县上下必须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及时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精准扶贫与片区开发紧密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的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思路和目标,突出项目支撑、产业富民、长短结合、龙头带动、因地制宜、务实脱贫,凝全民之智、汇全县之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一个贫困乡村都不掉队、一个兄弟民族都不落伍、一个贫困群众都不落下,确保屏边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目标任务

  ——到2019年,实现现行标准下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6个贫困乡镇、60个贫困村出列。从2016年起,平均每年脱贫1万人以上,按年度计划实现相应数量贫困乡镇、贫困行政村摘帽出列。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1.2万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实现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加速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四)实施发展生产脱贫。把发展脱贫富民产业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脱贫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传统手工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产业园区、种养基地。统筹安排涉农产业资金,全力推进以荔枝、枇杷、猕猴桃三个产业为主的“十百千”工程,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育100个种植示范基地、50个养殖示范小区,培养1000名致富带头人、1000名农产品经纪人。突出农业产业化扶贫,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贫困村农产品加工业。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建立健全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实现资源股份化、农民股民化。构建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和增收致富持续能力强的现代产业新体系,让贫困人口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发展一批股份合作示范村,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大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实施“电商扶贫”营销工程,支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十三五”期间,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贫困农户增收。

  (五)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居住地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基础设施配套难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和巩固提升措施,让搬迁户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完成5000户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统筹整合中央、省、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补贴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安置点新村建设步伐。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人饮安全、土地整治、山洪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产业培植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充分撬动金融贷款资金,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就城依镇搬迁扶贫,支持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城镇购房搬迁,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发展。对在城镇工作生活的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六)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原则,加快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陡坡地治理、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积极争取国家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围山及禁止开发区域的保护力度,争取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充分利用我县丰富森林资源优势探索实施生态旅游扶贫,推进大围山生态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产业,推广林果、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畜等复合经营模式。加快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鼓励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上公开依法流转。

  (七)实施教育发展脱贫。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落实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给予助学金资助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全程资助、全程扶持。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加强毕业两年内未继续升学学生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和支持初中毕业生到北部地区就读高中或职业技术院校,切实改善其就学环境和条件。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实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力度,为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培养一批留得下、稳得住的一专多能教师。加强县级职业中学改革创新,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动员组织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到县培训中心就读,建立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特色学校创建等全方位教育联动机制。

  (八)实施就业创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就业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且有培训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00%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建设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贫困人口提供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扶持贫困人员创业,优先给予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着力提高群众科学素质,推动科技兴农脱贫。

  (九)实施劳动力转移脱贫。整合人社、农业、扶贫、教育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加强农村科技培训和新型农民培养,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通过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现脱贫。

  (十)实施资产收益脱贫。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并优先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探索推进贫困村经营性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个人资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提高资产收益,增加贫困户入股资金分红、土地租金等收入。探索建立资产收益动态管理机制。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十一)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机制,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办法,实现政策无缝对接。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对无法依靠产业扶贫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基本生活。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100%。全面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中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三、改善发展条件,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十二)加快基础设施扶贫行动。加快推进蒙屏高速公路、国道G219线屏边境内段改造和新华、和平、白云至县城快速通道等交通项目建设,增强县域综合交通辐射带动能力。实施建制村通硬化路、自然村通路、农村客货站(场)、公路安全防护、公路养护等农村交通扶贫工程,到2020年实现大部分贫困村通硬化路、村内道路硬化率达到85%以上,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新村通公路。加快重点骨干水源工程、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效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加大风能、太阳能、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增效扩容改造农村水电站,大力实施以电代柴、燃气下乡行动,实现家庭电气化。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结合设施农业建设分布式户用电站、村级电站,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加快“苗族精品县城”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加速旅游扶贫步伐和质量。

  (十三)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构建“互联网+”扶贫网络体系,大力推动“宽带乡村”建设。实施“脱贫攻坚移动信息化工程”,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点的网络覆盖,分类分阶段推进宽带网络向行政村和自然村延伸,到2019年,实现贫困村全部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4G等无线宽带网络在行政村全覆盖,逐步延伸到自然村(组)。探索和推广“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旅游”等信息化发展模式,提升农村互联网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开展“电商扶贫”,加快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加强村组干部、贫困群众电商知识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十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衡化、可持续的方向,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建设和共享水平。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实现贫困乡村全覆盖。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实施好屏边文化建设“7521”春天工程,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项目,完善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保障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十五)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按照“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要求,坚持“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补助标准上给予倾斜。探索采用建设经济适用的集体公租房等方式,使完全没有建房能力的特困户享有基本住房保障。完善村庄规划建设体系,完成传统村落以及沿边交通沿线、重点旅游区及风景名胜区等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探索推进乡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市场化运作。建立县城周边村寨“村收、镇运、县处理”、乡镇周边“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边远乡村“就近就地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高坡度耕地、小流域、石漠化治理等工程。

  (十六)加快山区综合扶贫开发。坚持区域开发战略,加快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着力推进片区规划项目的落地和实施,加快培植特色优势产业,继续实施边疆农村群众惠民六件实事,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十七)加快实施整乡整村推进。积极争取上级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安排年度计划,在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村实施整乡整村推进。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最大程度撬动行业部门资金和各类资源支持整乡整村建设。对已实施过整乡整村推进但未达标的进行巩固和提升。统筹好村庄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针对制约贫困乡村发展的主要问题,合理确定具体发展目标,重点实施特色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素质能力、服务体系、生态建设、组织建设七项工程,做到产业扶持到户、安居建设到户、基础设施到户、基本公共服务到户、能力素质提升到户、金融支持到户,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

  四、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

  (十八)建立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并逐年增长。在中央、省、州财政投入增加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到2020年县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用于脱贫攻坚。

  (十九)加大金融扶贫投入。运用市场化手段,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投入。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大幅增加扶贫贷款规模,大幅度提高农户贷款覆盖率,提高贫困人口金融服务水平。协调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放优惠利率扶贫贷款规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实现稳定增收。创新金融扶贫方式,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扶贫资金投入规模。探索精准扶贫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效衔接机制,建立金融信贷风险补偿金机制,使更多金融资金广泛惠及贫困群众,全面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获贷率和受益面,推动金融扶贫合作攻坚。

  (二十)加大行业扶贫投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加大行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精准度。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围绕全县脱贫专项规划,最大限度向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扶贫开发。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积极协调争取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政策和专项安排贫困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新增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倾斜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

  (二十一)汇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健全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双边对接联系机制,定期走访汇报衔接工作,深化拓展帮扶合作领域,探索实施共同“携手奔小康”行动,努力扩大帮扶面,争取逐年提高帮扶资金比重。落实好北部帮扶南部各项工作,加快边疆农村惠民实事工程建设。以“扶贫日”为载体,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完善驻屏部队参与扶贫机制,鼓励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参与扶贫。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企村结对帮扶”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计划。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社会爱心人士开展爱心包裹等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建立完善扶贫荣誉制度,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二十二)强化脱贫攻坚责任。严格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切实强化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刚性约束贫困乡落实脱贫责任。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县、乡、村层层签订,并每年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报告脱贫进展情况,层层压实责任。实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制,把脱贫攻坚作为份内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运用行业资源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行业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和扶贫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形成服务于脱贫攻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十三)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建立健全精准识别、贫困户脱贫认定、贫困户脱贫退出第三方评估认定、扶贫大数据共享等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脱贫销号,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健全完善驻村帮扶机制,每年选派县乡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30人以上,使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达到5人以上。做好省州选派的县总队长、乡镇工作队长的联系服务工作。完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监督推动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一线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二十四)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制度和督查考评制度。健全督查考评工作体系,大幅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将脱贫攻坚纳入乡镇、县级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完善脱贫摘帽和减贫工作激励机制,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进行考评奖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工作绩效督促检查,强化督查通报,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十五)建立执纪问责机制。建立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社会、群众等监督评议扶贫工作。建立完善扶贫工作举报受理、调查反馈、纪律监督问责机制,强化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着力整治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实行定期审计报告制,每年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减贫成效实施全面审计,并提交年度审计综合报告,重大扶贫项目实行专项审计报告,从严查处扶贫工作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和县级挂包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能按时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二十六)建强扶贫队伍。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长期在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并提拔使用。统筹调配全县优秀干部,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乡镇主要领导。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作风过硬的干部担任贫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基层工作的力度,有计划地安排科级后备干部到贫困乡镇挂职任职。脱贫攻坚期内贫困乡级领导班子保持稳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就地提级。对推进脱贫攻坚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好的党政领导干部将及时调整。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县乡扶贫开发机构设置及职能,各乡镇成立精准脱贫动态管理机构,充实配强扶贫工作力量。加强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十七)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双推进”机制,扎实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提高贫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注重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驻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精准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强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十八)强化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变贫困面貌,创造幸福生活。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提振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发挥村规民约在扶贫济困中的作用。加强组织引导,发动贫困群众参与贫困村脱贫摘帽攻坚,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和意愿,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扶贫工作顺应民意、惠及民生。

  (二十九)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中央、省、州的脱贫攻坚政策,把握难得机遇,以成就一番事业、富裕一方百姓的壮志,以敢想敢干、争创一流的气魄,以知难而进、开拓进取的勇气,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为脱贫攻坚提供不竭动力。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成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挖掘一批扶贫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凝聚壮大扶贫正能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盯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切实把脱贫攻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用真心用真情用全力攻坚拔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