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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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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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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政发〔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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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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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县长李雄文同志: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办、监察、财政、人事社保、审计、督查工作。
直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含县预防腐败局)、县财政局(含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常务副县长刘红明同志: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通信保障、人民防空等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县环境保护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委老干部局、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屏边供电有限公司、红河移动公司屏边经营部、红河联通公司屏边经营部、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屏边管理部。
副县长许春平同志:负责公安、社会稳定、救灾救济、双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丘北经验推广、“农转城”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县保密局、县老龄委、县双拥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屏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副县长陈镇同志:负责民族宗教、政务公开、供销、档案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供销社、县档案局、县地震局、县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残联、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联系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县侨联。
副县长杨文学同志:负责农业农村、美丽家园、两烟、扶贫、科技、金融保险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含县畜牧兽医局、县乡镇企业局、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大围山屏边管理分局、县烟办。联系县科协、县气象局、县烟草公司、县人行、县农行、县联社、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
副县长汪晋云同志:负责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统计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含县粮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联系屏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红河公路管理总段屏边段。
副县长李秀英同志:负责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招商引资、旅游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含县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招商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爱卫办、县红十字会、县行政学校、县妇儿工委。联系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云南广电网络屏边支公司、老年体协。
副县长李洪新同志(挂职):分管中信集团对屏帮扶工作,协助县长分管督查工作。
副县长李劼同志(挂职):负责工业经济、市场监督、协助县长分管监察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含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县工商联。
请各乡镇、各部门、省州驻屏单位、驻屏部队按此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