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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469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5-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屏边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总体方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屏边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总体方案

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根据《红河州商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州东南部,距省会昆明300公里,州府蒙自50公里。全县国土面积1906平方公里,辖4镇3乡76个村民委员会及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境内聚居着苗、汉、彝、壮、瑶等17种民族,总人口15.8万,其中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6%,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6%,是全国五个单列苗族自治县之一、云南省唯一的苗族自治县。2001年被列为全国592个、云南省7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2017年一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亿元,同比增长11.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0.49亿元,同比增长20.6%;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25亿元,同比增长24.6%;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亿元,同比增长32.1%。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3亿元,同比增长23%。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190.4万元,同比增长12.3%;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99.4元,同比增长10%,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7.5元,同比增长12%。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完成33.35亿元、17.14亿元,同比增长0.17%、8.3%。

二、农村电商基础条件

(一)基础设施情况。屏边县境内昆河公路、泛亚铁路穿境而过。2016年蒙屏高速公路、水冲子烈士陵园道路改移工程开工建设,S221线县城过境公路、屏八公路完工,杨水公路建设有序推进、G219线屏边段、人字桥公路及新华、和平至县城快速通道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乡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全县村级道路硬化全面完成,进一步构建便利的公路交通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目前,我县拥有固定宽带用户0.92万户,城区、乡镇宽带业务覆盖率100%,行政村光宽带覆盖率92%,上网速率可达50—100M,在全州率先实现“全光网县”;拥有2G基站200个,实现2G网络全面覆盖;3G基站134个,网络全面覆盖城区和乡镇及80%的行政村;4G基站89个,网络全面覆盖城区和乡镇及50%的行政村;光缆皮长2732公里,城区和乡镇通达率100%,行政村通达率92%。快递物流业不断发展,有申通、圆通、中通、韵达等多家成熟的专业快递物流连锁运营商,完成乡村流通网络终端建设10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随着邮政快递的业务发展,物流配送能力已基本遍及城乡和40%行政村。

(二)电子商务业发展现状。我县的电子商务发展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有注册电子商务企业12家,同比增长200%。部分企业已开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业务,2016年注册电商企业累计实现网上交易额920万元,同比增长513.3%。通过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整合扶贫资金在行政村建成电子商务点16个,目前正在进行试运行。

(三)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互联网+”和红河首届跨境电子商务论坛培训会议,截至目前,累计参加学习企业31户50人次,切实提高了企业和部分创业青年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了解,认真组织“特色中国—红河馆”名特产品推荐,为电子商务在我县的开展奠定前期基础。

(四)逐步完善政策支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印发了《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屏政发〔2016〕49号)、《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共服务补短板的实施意见》(屏政发〔2016〕78号)、《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屏政发〔2017〕33号)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有关电商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有关扶持奖励政策。从机构、政策、金融、土地、税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保障。

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为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持搭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系机制,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是规划先行,有的放矢。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统筹规划,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和发展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二是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三是突出特色,深化应用。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流通行业开展示范,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立足本地,面向全省,辐射全国,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四是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农村市场主体的活力。

(三)发展目标。积极争取兴边富民三年行动项目,力争2017—2018年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7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7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大力发展网商或网店,到2020年,建成8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电商全覆盖。拥有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户;村淘创业示范村1个;发展有影响力的企业网商30户以上;组织电商普及培训2000人次;培训电商专业人才600人次;培养电商高级经理人10人以上;实现农村电商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

四、主要建设项目任务

(一)项目摘要

1.项目名称:屏边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地点:屏边县。

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占地15000平方米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7个占地2000平方米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占地1600平米的8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

(二)建设内容

1.支持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以电子商务进农村为契机,引入电商龙头企业,支持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

2.支持电商企业开发农村市场。在县城驻地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乡镇驻地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在行政村建设电子商务点,充分发挥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和全省农产品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等作用,支持电商企业与骨干流通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网上通道,提高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扩大农村网购网销规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领域,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目标。

3.完善企业信息网络。以参与企业为重点,构建完善企业总部、商品物流配送中心、直营商场(超市)、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联网互通的企业信息网络。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处理订单、报表等业务,实现内部供应链(门店、配送、总部)和外部供应链(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商、下游客户)的信息及财务数据交换;实现农家店线上购销,订单管理,办理增值业务;并实现对流通企业、农家店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拓展终端服务业务。充分利用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家店、乡村医院、乡镇邮政所、村民活动中心等现有资源,支持供销、邮政、电商、流通和家电维修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服务,积极拓展金融、通信、咨询、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

5.加强区域信息对接。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将消费品、农资流通企业、农家店以及农产品产地市场等纳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服务、购销对接、交易撮合、在线支付、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效果和政府调控市场效能。

6.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和线下交易的融合;依托已有电商平台和电商服务企业,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拓宽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及农家店参与“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建设,推进农家店向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购提货终端和网销服务点、成为农民居家消费的贴心店。

7.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培训与宣传,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增强农村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时间进度安排

1.2017年6月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2017年8月前搭建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主体框架。

3.2017年9月前引导本地合作社开展生鲜农特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

4.2017年7—10月配合国资商城搭建地方特色电商平台,组建核心管理团队。

5.2017年12月前开展2期500人次电子商务普及培训。

6.2017年底试运作地方服务中心、建成并运行60%以上的乡村服务站点,初步建成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农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和农村青年网络创业机制。

(四)项目实施地点

屏边县7个乡镇及80个行政村(社区)。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项目资金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商品展示区自建1.2万平方米商品展示区,投资1530万元;搭建地方特色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投资630万元;购买物流运输车辆10辆及产品包装物品和设备,投资350万元;租用创业孵化中心(培训中心、特色产品包装设计、物流中转等)1000平方米,预计40万元/年,租赁5年,投资200万元;够爱办公设备(县级+乡村站点),投资420万元;建设本县天猫店铺,淘宝店铺(缴纳保证金、店铺装修、上架、搜索引擎优化、关键词优化、推广、人力成本、其他费用等),投资310万元;举办各类电子商务培训班,投资60万元。

2.项目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共需投入350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7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申请项目扶持资金2800万元,占总投资的80%。

五、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一)落实奖励政策,鼓励新设网店。对通过工商注册、年网上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新设网店,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且经营期满2年的,按其平台技术服务费年费5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我县工业、农业和商业企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帮助落实州补助的20%给予补助。鼓励县内电商企业做大业务量,扩大注册用户,增加电商户数,扩大网购网销量,扩大电子商务产值在全县经济总量中的比重。

(二)鼓励乡镇、村带头发展。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农副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带动城乡统筹发展。整合资源,实现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平级共用、融合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鼓励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农家店、直营店进行信息化改造。支持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谋划电子商务发展路径,鼓励本地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村种养殖大户在网络上展示展销,扩大网络销售量。充分利用农村“邮政便民服务点”,实现快递存取收发、票务代购,与水、电、广电等单位签订协议,实现网上代收代缴费用,金融产品支付等业务,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户享受现代科技的优越性。对电子商务年销售额、企业(网商)数、社区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达到一定标准的示范乡镇给予奖励。

(三)鼓励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依托国资商城网点建设,积极整合资金、人员等资源切实推进电商网点建设。结合群众需求为村民提供快递存取、网络代购、发布信息、农产品销售等服务,提高群众对电商的接受率和使用率。

(四)鼓励电子商务在各行业的应用。逐步在农业、旅游、文化、餐饮、休闲、教育、医疗、金融等领域确定主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重点培育,引导更多企业入驻和应用。鼓励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提供本地生活所需的电子商务,对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一定扶持。

(五)加大活动推广力度。积极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活动,参加各类电子商务推进会等重大会议、创业活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网商)组团参加专业展会。

(六)鼓励网上集聚平台建设。引导屏边电子商务企业(网商)入驻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对网上集聚平台的推广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等公共开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补助。

(七)扶持电子商务支撑行业发展。鼓励引进高端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专业化管理、整体配送和冷链运输能力。加快宽带提速升级,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4G通讯网络建设。对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代运营、摄影、电脑制作、培训、电子商务企业等专业电子商务服务机构,正常运营满一年的,经申报审核后,根据其业务开展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