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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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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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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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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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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屏边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屏政办发〔2017〕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屏边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屏边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为推进我县地方志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6〕61号)和《红河州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红政办发〔2016〕2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十二五”期间屏边县地方志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县地方志事业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地方志工作法治建设,以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主业,以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和地情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创新手段,以优质高效服务谋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二轮修志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的修志编鉴等多项工作在全州、全省一直保持在前列,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一)依法修志工作取得突破
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采取召开座谈会、悬挂标语、网上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使《条例》和《规定》的主要内容让社会各界所认知和了解,进一步推进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的良好环境。《屏边县地方志编纂制度》、《屏边县年鉴编纂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屏边县年鉴编纂审核办法(试行)》的实施,促使全县地方志基本实现了主体业务管理制度全覆盖,地方志法治体系初步建立。
(二)地方志书编纂成果丰硕
自启动第二轮地方志书续修工作以来,通过各乡镇、各部门的努力,2011年7月正式出版发行《屏边苗族自治县志》(1978—2005),并通过州级终审验收,9月完成州级终审意见融汇落实,10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印刷,成为全州第三家完成第二轮志书修编工作任务的县市。“十二五”期间,我县在认真抓好《屏边苗族自治县志》(1978—2005)编纂的基础上,同时开展了部门志和乡镇志的编纂工作,其中,2013年3月出版发行《屏边县军事志》,2015年出版发行《屏边县纪检监察志》。续修《屏边苗族自治县志》(1978—2005)和完成部分部门志书的出版发行,为下一步开展志书编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年鉴编纂实现赓续出版
我县地方综合性年鉴《屏边年鉴》于2009年创刊,由于创刊时间较晚,加之缺乏编纂经验,年鉴编纂经历了近两年的瓶颈过渡期。进入“十二五”以后,为不断提高年鉴的编纂业务水平,我县通过业务培训和向州内外县市交流学习,于2011年逐步实现了《屏边年鉴》编纂的规范化。同时,在保持年鉴总体框架体例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牢固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加强流程管理,创新编纂方式和方法,逐步提升了编纂质量,全面系统地反映屏边县当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新发展、新成就、新变化,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行业了解县情提供了详实的信息服务,也为修志工作积累了年度连续性资料。“十二五”期间,我县年鉴编纂全面实现了赓续出版,《屏边年鉴》连续出版发行了2011卷、2012卷、2013卷、2014卷、2015卷,总字数341.2万字,累计收集各类照片2500余张,年鉴编纂质量不断向全州前列迈进。
(四)地情资料开发成绩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县地方志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志在记录当代、保存历史、传承文明、发展文化、激发爱国爱县情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挖掘和整理屏边县人文、地理、历史、民族、文化等地情资源,先后参与、指导和组织编纂了《万保邦及其领导的民卫军》、《屏边历史大事记》、《屏边苗族民间故事》、《话说红河—屏边篇》《屏边苗族》、《光辉的足迹—屏边县地方志工作八年集成》、《宜居红河美丽家园系列丛书—美丽苗乡》等地情书籍,地情开发内涵不断得到增强,资料利用率也得到逐年提高。
(五)对外宣传工作进步明显
“十二五”期间,我县修志编鉴和地情服务形式日益多样,对外宣传工作进步明显。充分利用《云南史志》、《云南地方志工作》、《红河日报》、《红河经纬》和屏边电视台、《屏边志讯》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全县地方志工作。先后在《云南史志》、《云南地方志工作》、《红河日报》、《红河经纬》等媒介刊登理论文章、信息50余篇(条)7万余字,网站咨询发布30条,印发《屏边志讯》72期。向《中国民族年鉴》、《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红河州年鉴》等书籍提供资料近20万余字,积极发挥了让外界了解屏边、认识屏边的“窗口”作用。另外,为扩大修志编鉴的社会效应,主动向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学校、部队、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赠阅《屏边县志》、《屏边年鉴》、《屏边历史大事记》、《屏边苗族民间故事》等地方志书2300余册,价值15万余元,充分发挥了志鉴“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十二五”期间,全县地方志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依法修志局面仍需加强。地方志规章制度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依法修志的氛围营造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地方志专业人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部门志、乡镇志编纂等工作推进存在不够重视的情况;部分年鉴承编单位存在重视不够和缺报、漏报等情况;地方志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方志文化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彰显;地情资料的开发和利用严重滞后。
二、编制背景
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首都博物馆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2014年5月28日,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克强总理对会议的召开高度重视,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他指出,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做好编修工作十分重要。同日,刘延东副总理在与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也提出了“一纳入、八到位”的地方志工作新要求,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2015年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重视地方志工作,做好史志的记录,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就我国新时期和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底,云南省志办和红河州志办主要领导在关于贯彻学习《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研讨会上也多次强调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地方志工作和编制好各地地方志“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具体目标,地方志事业迎来了新的重要发展时期,各地区各县市要紧紧抓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明确目标任务,科学规划,强力推动地方志事业再上新水平。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及省、州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为目标,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依法修志,充实和拓展地方志成果体系,丰富和挖掘地方志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加速推进“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建设、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屏边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实事求是直笔著史,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历史智慧。
2.坚持依法修志。落实地方志法规制度,树立依法修志理念,培育依法修志环境。加大地方志法规制度宣传力度,完善执法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地方志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地方志承编部门和单位依法修志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全面发展。以围绕中心、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依法修志为主线,以编纂志书、年鉴、地情书为主业,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方志馆(室)建设为阵地,统筹兼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继承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教训,结合我县地方志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勇于改革,敢于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求真务实,确保质量,将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贯穿于地方志书、年鉴、地情书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不断提高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开发利用领域,增加开发利用途径,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四、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红河州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意见》等法规规章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地方志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修志编鉴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志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等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完成第一轮、第二轮修志经验的总结,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志书品类多样化,争取完成部门志6部,乡镇志4部,专志3部。实现年鉴编纂优质化、年鉴印刷全彩化,一年一鉴、公开印刷、当年出版。探索建立和完善资料年报网络,提升年报质量,确保地方志资料年报逐步满足第三轮修志的需求。争取推动方志馆(室)的立项建设,助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实现地方志文献、影音、图像等资料阅读和查询数字化。完善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机制,着重从历史、民族、文化、旅游及资源禀赋等方面思考,开发利用项目符合地方志发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情资料。
(二)主要任务
1.加快地方志资料库建设,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依法收集地方志资料,扎实推进地方志资料库建设。建立健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制度,完善年报网络,提高年报质量。充分运用社会调查、口述等方法,拓展资料收集范围和渠道。做好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成果、重点工程等专题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二是全面总结第一、二轮修志的经验和不足,开展第二轮志书下限年后的地情研究,开展好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篇目框架等研究,做好资料准备收集、队伍培训及理论准备等工作,认真谋划好第三轮修志工作。
2.探索志书编纂新模式,实现志书品类多样化
一是积极推进依法修志进程,探索志书编纂新模式,全面促进综合志和专题志编纂同步推进。力争到2020年,逐步形成综合志、专题志、部门志、行业志等多元化志书编纂体系。
二是加强部门志和行业志编纂的推进力度,鼓励、指导、推动县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省州驻屏机构有步骤地启动部门志、行业志的编纂工作。2017年,继续推进林业、水务、畜牧等3个部门志的编纂,协商启动人大、发改、卫计等3个重点部门和行业的部门志、行业志编纂,力争到2020年编纂出版一批可作为第三轮县志重要构成的部门志和行业志。
三是强化乡镇志和村(社区)志的指导,积极推动乡镇志、村(社区)志的编纂。2017年力争启动《玉屏镇志》、《新现镇志》、《和平镇志》、《白河镇志》4部镇志的编修工作,并适时启动新华、白云、湾塘3个乡的乡志编修。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做好组织、规划、指导和审查验收等工作,同时通过开展自然村落人文普查,力争出版一批名镇名村志并纳入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探索出一条适合乡镇、村(社区)修志的成熟模式。
四是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组织编纂一批反映屏边县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民族、文化等特色的志书,重点做好《屏边滴水苗城志》、《屏边苗族志》、《屏边花山节志》等3部专志的编纂。其中,争取2017年启动《屏边滴水苗城志》的编纂,2019年完成编纂出版任务;2018年启动《屏边苗族志》的编纂,2019年完成编纂出版任务;2019年启动《屏边花山节志》的编纂,2020年完成编纂出版任务。同时,适时启动屏边县旧志(1999年出版)的整理和再版工作。
3.狠抓年鉴精品战略,打造优质品牌年鉴
一是将年鉴编纂精品战略纳入地方志事业发展之中,加强年鉴编纂的管理工作,提升年鉴编纂质量,逐步实现年鉴全彩印刷,打造优质品牌年鉴。落实省、州《年鉴工作管理办法》和《屏边县年鉴编纂审核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年鉴出版前的评审制度和出版后的审读制度,与云南省年鉴编纂研究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按期组织上报一次综合年鉴质量检验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屏边县综合年鉴的编纂质量,扩大年鉴编纂的知名度和《屏边年鉴》对外宣传的影响力。
二是精心组织,统筹做好《屏边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在保持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常编常新。探索编纂《屏边年鉴》苗文版、《屏边年鉴》简本。大力开发利用年鉴资源,为社会各界读鉴用鉴提供方便。
三是积极引导,推动专业年鉴编纂。鼓励、指导、推动县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省州驻屏机构有步骤地启动部门和行业年鉴编纂,丰富年鉴品类。
4.创新资源利用思维,做强地情资料开发
一是加强对屏边地情资源的挖掘和整理,创新服务手段和资源利用思维,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培育地方历史记忆。
二是做大做强地情书籍的编纂出版工作。加强统筹策划,组织编纂出版一批系列化、专题化的地情书籍。重点抓好《“十三五”屏边大事记》、《“十三五”屏边之最》、《屏边县情丛书》、《喝彩苗岭—屏边二轮修志十年建设成就》等地情书的编纂出版工作。配合有关乡镇和部门力争完成《大围山国家公园概览》、《莲宝山故事》、《蒿枝地往事》、《屏边味道》等地情书的编纂工作。同时,积极组织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屏边苗族自治县建县60周年成就》编纂的筹备工作。
三是开拓和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形式,持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屏边历史、民族、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四是提升地情信息公众服务能力,启动县级地情网站建设,加强资料储备,加速更新频率,做好地情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平台的建设和推广,探索建立并运营好屏边地情网手机版,为公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地情信息服务。继续开展地情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服务,全面发挥地方志育人功能。
5.强化理论研究,建设一流阵地
一是加强理论与专题研究。邀请上级地方志专家学者和地方志业务骨干开展方志理论与地情理论研讨,重点研讨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大业务和基础理论问题,分类整理旧志资料,围绕《屏边苗族自治县志》(1999年版)等已出版的旧志开展专题研究,力争出版一批方志理论、旧志整理、地情研究等方面的成果。
二是发挥媒体作用,用好《屏边志讯》平台。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开拓《屏边志讯》编辑和办刊思路,将《屏边志讯》打造成屏边地情宣传的重要窗口、地方志工作交流的基础平台和地方志公共服务的互动平台。
三是积极向上汇报和申报,争取推动屏边方志馆(室)的立项建设,打造数字化展览厅,推进数字方志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和屏边电子政务平台,实施方志馆(室)文献、影音、图像等资料数字化,建设“数字方志馆(室)”,打造全方位的地情信息数字资源库,逐步探索“互联网+”数字地方志资源的利用模式,开发网上数字方志馆(室),开发形式多样的数字化产品,提升数字地情资源的覆盖面和服务面,努力建设地方志一流阵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继续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法治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州级地方志工作相关规定等地方志法规规章,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规章体系。加大地方志普法力度,推动地方志法规规章纳入全县公务员培训和全县干部普法教育内容,营造依法修志的良好社会环境。定期开展地方志执法检查,保障地方志工作法规落到实处,开创依法修志新局面。
(三)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集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保障志鉴质量。
(四)经费保障。县级财政要根据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逐年提高地方志工作经费预算,确保修志编鉴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志鉴承编乡镇、部门也要按编纂计划,安排本单位编纂工作相关经费。
(五)质量保障。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志鉴审查验收和出版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六)队伍保障。重视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符合地方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探索制定地方志工作人才政策和措施,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地方志人才培训,县级地方志主管部门要分期分批轮训全县地方志修志编鉴业务骨干。甄选一批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历史、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建屏边县情专家库和地方志专家库。
(七)宣传保障。不断强化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力度,打造宣传屏边历史文化的品牌专栏,制作宣传屏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举措及辉煌成就的专题,弘扬屏边敢为人先的精神。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屏边历史文化,推出一批适合不同人群、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情宣传精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屏单位。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