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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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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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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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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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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屏政办发〔2017〕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县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确保我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执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胡 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普全荣(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孔繁龙(县司法局副局长)
修邓睿(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保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尹仕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陶保天(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红卫(县林业局副局长)
何昌建(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陈龙(县水务局水勘队队长)
梁 丹(玉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浩若(湾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齐正云(白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谢建华(新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何昌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陈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抽调县水务局张卫东、倪兴文,县国土资源局古怡,县林业局陈红彬组成。负责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划界实施、界桩制作埋设、产权证书颁发等工作及日常事务的处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