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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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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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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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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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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屏边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屏边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屏政办发〔2017〕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屏边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显贵(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朝恒(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许福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 兵(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朝友(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武安(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红(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云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昂进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德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钱能武(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陶保天(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马云松(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马 平(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保华(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德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黄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远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邓林峰(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马力群(县粮食局副局长)
马跃中(县供销社副主任)
秦正飞(县能源局局长)
陈国飞(县地税局副局长)
郭填绥(县气象局局长)
杨 云(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许福云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县属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省州驻屏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