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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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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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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政办发〔2018〕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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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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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现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财政局牵头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做好软件核算系统的升级、培训和试运行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多渠道广泛宣传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积极参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为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施行奠定基础。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屏边县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软件升级指导工作,在对财务核算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的同时,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建立,并于12月20日前完成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软件操作系统培训,同时负责做好软件安装工作。
四、建立督办机制
县财政局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在时限内完成政府会计制度推进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业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