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9-04555
-
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屏政办发〔2019〕13号
-
发布日期2019-04-12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屏边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屏边县生态资源优势,以高负氧离子的原生态自然环境为依托,推动屏边县全域旅游发展,努力推动“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实现华丽转身。根据《“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管理办法(2018修订)》和“中国天然氧吧”评选活动要求,结合屏边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屏边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实现跨越发展的决定》,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生态森林屏边,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创建特色品牌,增加旅游发展动力,增强旅游竞争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推动“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实现华丽转身。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19年4月上旬完成“中国天然氧吧”申报准备工作;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递交、初审工作;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现场复核、检查、验收、评定工作,力争成功创建境内气候舒适、生态环境质量优良、设施配套完善,适宜旅游、休闲、度假、养生的“中国天然氧吧”。
三、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创建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雄文(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 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松发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星桩(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局长)
张卫萍(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填绥(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毛保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 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先洪(县财政局局长)
韦功洪(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宋小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万玉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陶玉伟(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朱 勇(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陈德伟(大围山屏边管理分局常务副局长)
刘成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昌建(县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由郭填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申报表、申报书、评估报告等材料的编制、上报等工作。
四、基本要求
(一)监测人居环境气候
按照要求,监测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指数所涉及的气象要素,根据《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GB/T27963-2011)》编制评估报告。
(二)监测空气负氧离子
按照要求,在屏边县大围山国家公园景区水围城附近、滴水苗城城门附近、团坡水库附近设置3个日常监测点。对景区的负氧离子含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和报告编制工作。
(三)监测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要求,对屏边县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数据处理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
(四)加强全域旅游建设
进一步完善建设、提升改造旅游公路,形成高效便捷旅游交通网络;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介平台,开展屏边旅游主题宣传;不断完善网络宣传平台建设,与大型主流网站、旅游网站合作策划开展高覆盖率、高关注度的网络宣传促销,提高屏边知名度和关注度,拓宽旅游营销渠道;探索符合屏边实际的旅游行业标准,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屏边县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业,为全域旅游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任务
(一)县气象局
1.负责“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
2.收集分析全县气温、降水等气象数据,根据《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GB/T27963-2011)》,编制屏边县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报告、适宜旅游期报告、整体气候背景综合评价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
气候舒适度评价标准
舒适时长 |
分值 |
9-12个月 |
8-10 |
6-9个月 |
6-8 |
3-6个月 |
4-6 |
小于3个月 |
0 |
3.按照招投标程序,完成3套负氧离子监测仪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4.根据LY/T 2587-2016空气负氧离子浓度监测站点建设技术规范、LY/T 2586-2016空气负氧离子浓度观测技术规范要求,采集屏边县各监测点空气负氧离子数据,形成分析评价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
负氧离子含量评价标准
负氧离子浓度(个/cm3) |
分值 |
≤1000 |
0分 |
1000~1200 |
2—4分 |
1200~1500 |
4—6分 |
1500~2100 |
6—8分 |
2100~3000 |
8—10分 |
3000~5000 |
10—12分 |
≥500O |
12分 |
5.配合做好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取样工作,确保抽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屏边县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6.适时组织召开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对申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7.积极与上级气象部门对接,及时跟踪了解“中国天然氧吧”评审工作动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申报、检查、验收、评审等工作,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8.做好创建相关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二)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提供屏边县2016年8月至今的AQI指数月统计情况和近三年API指数月、年统计情况。
2.提供屏边县AQI指数整体报告和近三年API指数总体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
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年均AQI指数AQIAVE |
分值 |
AQIAVE≤50 |
8 |
50<AQIAVE≤60 |
6-8 |
60<AQIAVE≤80 |
4-6 |
80<AQIAVE≤100 |
2-4 |
AQIAVE>100 |
0 |
3.提供屏边县适游期(3—11月)AQI指数月平均值分析报告。
4.提供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比重AQITWO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
空气优良天数质量评价标准
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比重AQITWO |
分值 |
90%≤AQITWO |
8 |
85%≤AQITWO<90% |
6-8 |
80%≤AQITWO<85% |
4-6 |
70%≤AQITWO<80% |
2-4 |
AQITWO<70% |
0 |
5.提供已发文的屏边县生态保护相关发展规划、法规、制度。提供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生态、环保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
相关规划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
分值 |
制定生态保护相关规划,并且经过地方政府审议通过,有效贯彻执行,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目标明确。 |
6 |
制定生态保护相关规划。 |
3 |
未制定生态保护相关规划。 |
0 |
6.提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工作情况。
(三)县文化和旅游局
1.提供已正式发文的屏边县生态旅游相关规划、办法及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
相关规划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
分值 |
制定生态旅游相关规划,并且经过地方政府审议通过,有效贯彻执行,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目标明确。 |
6 |
制定生态旅游相关规划。 |
3 |
未制定生态旅游相关规划。 |
0 |
2.提供屏边县休闲、健康、养生相关特色旅游资源项目、旅游产品或产业,并形成特色旅游资源、项目、产品(产业)分析报告。特色资源指与休闲、健康、养生相关的特色旅游资源;特色项目指与休闲、健康、养生相关的特色旅游项目;特色产品(产业)指围绕休闲、健康、养生相关领域,形成的产品或产业。
3.提供屏边县旅游住宿、旅游餐饮等接待配套设施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分析旅游住宿、餐饮等接待设置是否能够满足旅游发展需求)
(四)县林业和草原局
1.提供屏边县森林植被情况、森林覆盖率情况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
森林覆盖率评价标准
森林覆盖率 |
分值 |
90%≤覆盖率 |
8 |
80%≤覆盖率<90% |
7-8 |
70%≤覆盖率<80% |
6-7 |
60%≤覆盖率<70% |
5-6 |
50%≤覆盖率<60% |
4-5 |
覆盖率<50% |
0-4 |
2.提供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情况。
(五)县委宣传部
做好申报宣传片的拍摄和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手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及时报道全县创建工作动态,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县交通运输局
提供屏边县交通配套情况(如公路、铁路等匹配情况)和旅游直通车情况,并形成屏边县境内交通联通状况评价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可到达性分析,主要分析本地区发展生态养生旅游的区位优势)
可到达性评价标准
交通配套 |
分值 |
区域内机场直达 |
5 |
区域内高速、航运码头直达 |
4 |
区域内省道、国道直达 |
3 |
(七)县自然资源局
提供屏边县国土分布基本情况。
(八)县卫生健康局
提供屏边县基础卫生配套设施情况报告。
(九)县发展和改革局
提供屏边县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十)县财政局
做好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和经费保障工作。
(十一)大围山屏边管理分局
1.协助做好3个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点(大围山风景区水围城附近、滴水苗城城门附近、团坡水库附近)(暂定地址)的选址工作。
2.提供自然保护区的相关规划情况。
(十二)县水务局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提供屏边县水质监测报告(评价标准见下表)。
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 |
分值 |
达到I类标准 |
5 |
达到II类标准 |
4 |
达到III类标准 |
2 |
IV类及以下标准 |
0 |
(十三)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提供农业种植相关资料。
(十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供城市规划相关资料。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9年2月28日)
成立创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创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制定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为“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并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31日)
1.购买设备。收集资料,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3套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系统。
2.安装调试。完成监测点选址,监测点基座浇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调试监测仪器。
3.数据采集。采集人居环境气候、空气负氧离子、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形成分析报告。
4.理清申报程序。县气象局积极与上级气象部门对接,及时跟踪了解“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的现场评审和工作程序等事项。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5日)
收集整理气候背景条件分析报告、负氧离子状况分析报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报告、旅游配套情况、水文水质、植物资源、森林覆盖率、地质环境等申报材料,向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提出申请并完成上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5月1日—8月31日)
全面做好创建申报材料的评审、现场检查、验收、评定各项工作,确保“中国天然氧吧”创建软硬件全部达标。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是屏边县抢抓发展机遇、打响生态品牌的内在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创建工作中来,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二)强化督查,突出实效。创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协调督查职能,加大工作指导、督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要主动邀请专家到屏边县指导工作,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三)加强协调,强化职责。“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标准高、要求严、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抓住重点、难点,各个突破,整体推进,确保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请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具体工作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3月21日前上报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