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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57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屏政办发〔2019〕70号
  • 发布日期
    2020-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现将《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使其尽快发挥应有效益,根据中央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大抓电商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全州统筹,整体推进”总体布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托屏边县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以拓宽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和满足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需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探索创新农村商贸流通服务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为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再添新动能。

  二、总体目标

  建设较为完善的电商公共服务、物流仓储配送、农产品供应链、电商人才培训、电商精准扶贫5大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加强农村产品上行、助力农村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20年底,建设1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7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全覆盖),38个村级服务点,行政村和贫困村电商服务点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建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农村电商培训人数不低于3000人次,农村产品流通成本不断降低、供给效能不断提高,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20户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均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屏边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 改造滴水苗城临水寨2、3栋临街铺面。按要求配置电商公共服务设备,对接州级电子商务大数据可视化平台,省、州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最终使屏边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数据展示、电子结算等功能,与州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衔接,形成州、县、乡、村电商公共服务一张网。有效发挥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功能,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配合州级电子商务云服务系统开展数据收集、平台系统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运营管理职能,指导和督促本地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准确、及时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设乡镇电商服务站。整合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站点,对全县7个乡镇电商服务站进行“一站多业”的功能性改造提升;建设38个村级电商服务点。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应实行统一标识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屏边县XX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XX乡(镇)XX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字样,具备为村民提供农产品营销、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快递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功能。乡镇服务站还应具备指导就业创业,服务村级站点和开展农产品营销、开发特色农产品和扶贫产品、代理普惠金融业务等能力。(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屏边县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

  改造滴水苗城临水寨4、5栋临街铺面,建设1个服务农村电商的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含冷链仓储配送中心),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引导县域货物资源共享仓储设施,整合邮政、快递企业为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建设相应规模的保鲜和冷藏冷冻设施,为生鲜产品提供预冷服务,实现县域城乡物流“统仓共配”。建设7个乡镇电商物流配送中转站,38个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点,采取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形成“多站点合一”方式共同推进,且县乡物流配送频率不低于每天1次,形成以县级物流分拔中心为枢纽,乡镇、村级物流配送网点为末梢的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屏边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屏边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1.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结合本地优势产业,支持农产品、民俗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开发、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依托屏边荔枝、红心猕猴桃、枇杷为主的种植业和山地鸡为主的养殖业,充分发挥现有的特色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参与性,重点打造纳入“红河九红”品牌准入标准,形成“红河九红+县域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品牌”母子品牌运作模式,加快我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

  2.实施农产品溯源认证和产品质量控制工程。紧密衔接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系统。开展维护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认证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做好县乡级二维码数据库与州级系统对接,以便全州统筹管理、数据共享。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去向可查询、质量可保证。

  3.开展全网营销和品牌宣传工程。借力屏边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等名片,依托大围山国家公园、天然大睡佛、“一心八寨”、“一河五景”的滴水苗城新城区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花山节”,积极探索“电商+旅游+扶贫+产品”模式;利用抖音、微信、直播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农产品(扶贫产品)精准营销和品牌宣传,推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营销推广升级;研究制定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策略,对接线上第三方电商平台与线下传统销售渠道,构建农产品多渠道、立体化营销模式,实现全县农村网络零售、农产品网络零售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扶贫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屏边县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1.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双创孵化体系。依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构建开放、互联、众创、共享的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孵化体系,为电子商务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依托本地特色产业,采取政府支持引导,社会电商企业共同参与的方式,帮助本地企业打造线上品牌,通过与各类社会电商平台、电商创业者无缝对接的模式,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将其打造成县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挥标杆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区域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效应。

  2.组织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培育市场经营主体。支持电商服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等对基层党政干部、农特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职业中学学生、农村创业青年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免费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的普及培训,针对就业创业的技能培训和电商企业、个体网店的一对一孵化培训。整合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人社部门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组织不低于3000人次进行电商产业培训,整体培训满意度高于90%。

  3.注重农村电子商务氛围营造。制作屏边县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宣传片、农产品宣传片、旅游宣传片等;制作各类宣传手册和传单、横幅与墙面广告;建设运营屏边电商公众号、微博号、今日头条号、直播号等,提升屏边电商的影响力;通过宣传、推广进村入户,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县工作机制,促使群众网购网销意识明显增强,扩大屏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外影响力。(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供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屏边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建设

  依托现有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的州内特产馆,继续开设扶贫专区,搭建电商扶贫网销平台通道,免费为贫困户网商入驻;支持和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和消费者采用预售、众筹、订单农业等方式购买农产品,保障贫困户的产品价格;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采取“电商+基地+贫困户”的模式,以订单种植和劳务输出等形式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构建“一企带多村、一店带多户、一人带多人”等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就业创业;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适合的电商专业,为贫困村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主动对接知名电商平台各具特色的扶贫模式,赋能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和贫困主体;精准对接参与消费扶贫的各类消费主体的需求信息,推动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产品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超市;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5户以上,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扶贫办、县供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承办企业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撑体系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可通过“整包或分包”方式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整包鼓励以联合体投标方式进行。

  (二)承办企业选择过程中,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举报窗口,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9年5月-2019年11月)

  对全县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状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成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上报州商务局审核批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7月)

  严格坚持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并督促其启动项目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狠抓任务落实,主导实施重点项目基本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三)绩效评估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接受州级组织专家对示范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预评价。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服务、绩效目标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模式,迎接省级组织的绩效评价。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后)

  根据省级、州级绩效评价结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总结,形成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工作,营造全县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推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县人民政府为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为项目的牵头责任主体,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为项目的分工责任主体,牵头承办企业为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

  (三)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报州商务局审核后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修改情况需及时报州商务局备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举办研讨、座谈、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强化督查督办,确保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实施进度;县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六)做好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示范县、承办企业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予验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将工作进展相关信息于每月20日前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将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报送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做法,与相关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和典型人物,梳理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故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经验、电子商务园区运营模式、电商扶贫亮点及成效等进行大力宣传推广,真实反映我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附件:1.屏边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2.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表

  

    附件1:

  屏边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精神,以及省州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屏边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雄文  县长

  副组长:万执政  副县长

  成  员:马丽琼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合会主席

  杨永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毛保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朝恒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耿龙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周武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广书  县民政局局长

  吴先洪  县财政局局长

  尚莉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功洪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成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宋小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万玉东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何昌建  县水务局局长

  张卫萍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飞宝  县审计局局长

  黎明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兴会  县统计局局长

  李海国  县扶贫办主任

  何礼洪  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邓坚强  团县委书记

  汪海波  县妇联主席

  韦美才  县残联理事长

  李  俊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杨志明  中国电信屏边分公司经理

  杨麒麟  中国移动屏边分公司经理

  刘国椿  中国联通屏边分公司经理

  李  惠  云南广电网络公司屏边支公司经理

  余  攀  玉屏镇政府镇长

  杨  勇  新现镇政府镇长

  栾旭俊  白河镇政府镇长

  刘  军  和平镇政府镇长

  夏红生  新华乡政府乡长

  杨  洪  白云乡政府乡长

  刘红勇  湾塘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由刘朝恒任办公室主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秦正飞、县财政局副局长修邓睿、县扶贫办副主任杨东晓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牵头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拟订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协调县内电商企业和个体电商积极参与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负责督促指导项目承办企业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负责做好对上衔接沟通,及时畅通项目建设相关信息;负责示范项目经验模式的总结和推广。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示范项目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示范项目的建设情况、示范效应和先进典型,扩大示范项目的成果和影响。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示范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严格按规定管理项目资金,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负责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负责全程监督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附件2:

  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