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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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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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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政发〔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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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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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屏边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屏边县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第3次会议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请按此联系工作。
副县长万执政同志:负责工商经济、财税金融、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流通及监督、投资促进、机关事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科技、两烟、苗文化研究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含县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机关事务局、县苗文化研究中心,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工商联、县文联、县科协、县税务局、县人行、县农行、县联社、县烟草公司、屏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红河公路管理局屏边分局、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屏边火车站、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屏边管理部、县石油分公司、县石化分公司、宏达汽车运输公司。
副县长吴红昌同志:负责水务、林业和草原、供销、大围山管护、森林公安等工作。
分管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社、大围山屏边管护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县政协、县气象局。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