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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53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
  • 文号
    屏政发〔2020〕57号
  • 发布日期
    2020-12-1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已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县长李雄文同志: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务副县长吴显贵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人事社保、自然资源、市政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人民防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通信保障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含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含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委老干部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屏边供电局、中国电信屏边分公司、中国移动屏边分公司、中国联通屏边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屏边分公司、云南广电网络屏边支公司。

  副县长汪晋云同志:负责扶贫开发、民政、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统计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学校。

  联系县人武部、驻屏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副县长万执政同志:负责工商经济、财税金融、交通运输、市场流通及监督、投资促进、机关事务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含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屏边苗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机关事务局,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县人行、县农行、县联社、屏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红河公路管理局屏边分局、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屏边火车站、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屏边管理部、县石油分公司、县石化分公司、宏达汽车运输公司。

  副县长吴红昌同志: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水务、林业和草原、大围山管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科技、两烟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大围山屏边管护分局、县政协提案办理。

  联系县政协、县科协、县气象局、县烟草公司。

  副县长郭勇同志:负责公安、社会稳定、信访、道路交通安全、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打私办、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屏边火车站派出所。

  副县长高芬同志: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苗文化研究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含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爱卫办、县苗文化研究中心、县红十字会、县老年体协。

  联系县文联。

  副县长王立同志(挂职):协助分管脱贫攻坚工作,负责中信集团公司对口帮扶、政务公开、外事工作。

  分管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县政府政务公开、外事办公室,协助分管县政府扶贫开发、县投融资、县投资促进工作。

  联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副县长周浩波同志(挂职):协助分管脱贫攻坚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上海市徐汇区援助工作,协助分管县政府扶贫开发、县文化和旅游、县投资促进工作。

  副县长张强同志(挂职):负责地震、供销、残联、政务督查、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分管县地震局、县供销社、县残联、县政府政务督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协助分管县教育体育、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苗文化研究工作。

  联系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撰办公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县中华职教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