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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71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屏政办发〔2020〕42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屏边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综合治理工作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治理力度,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屏边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综合治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组  长:吴显贵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尚莉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熊正丽  县法院副院长

          王  灿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侍能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王永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洪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邵丽萍  县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自福  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张玉书  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王映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尚莉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永杰同志兼任,成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工作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工作组职责: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调查核实、研究治理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后仍存在较大矛盾安全隐患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疑难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同时邀请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

  工作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筹备工作组会议等,督促落实工作组决定事项;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负责,所作出的决定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参与涉及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核实、研究治理全过程。

  (三)工作组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决定、调解协议等,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司法确认;同时可以运用为公安机关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相关单位拒不执行责令支付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