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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71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
  • 文号
    屏政发〔2020〕36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吴懿等三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赵壁等四名同志记个人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2020年8月13日凌晨4时,受特大暴雨影响,滇越铁路线上的屏边县白河镇辖区内的腊哈地火车站内出现一起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造成47名铁路职工被困。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抢险救援队伍及时反应、行动迅速,第一时间赶赴抢险救援最前线,经过近3个小时的抢险救援,安全转移47名被困铁路职工,无一人伤亡。此次救援行动得到应急管理部、中国消防及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云南网、春城晚报、都市条形码、红河日报社等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并给予充分肯定,彰显了屏边县抢险救援队伍冲锋在前、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和忠诚勇毅、果敢决断的战斗作风,发扬了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

  鉴于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在“8·13”抢险救援及日常事故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出表现,为进一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章“奖励”第五十二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的第七款:“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规定和《云南省防洪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在防洪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的政策规定。

  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吴懿、罗鹏程、李清贵三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赵璧、汪诗亮、蒋颖樟、张叶华四名同志记个人嘉奖一次。希望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吴懿、罗鹏程、李清贵等七名同志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争创佳绩。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切实把抢险救援精神转化为推进“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实现华丽转身的实际行动,为屏边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2020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