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40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屏政办发〔2020〕36号
  • 发布日期
    2020-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屏边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红自然资矿〔2020〕6号)要求,做好《屏边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屏边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显贵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永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功洪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苏  建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朝恒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先洪  县财政局局长

  李星桩  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局长

  刘成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宋小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万玉东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何昌建  县水务局局长

  张卫萍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家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  勇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兴会  县统计局局长

  陈德伟  大围山屏边管护分局常务副局长

  熊保良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余  攀  玉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勇  新现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军  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栾旭俊  白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洪生  新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洪  白云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红勇  湾塘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熊保良同志兼任,县自然资源局王思思、龚庆蜂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察督办,审定规划成果,落实工作经费,对规划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屏边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召集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协助开展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提供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有关思路、要求和编制所需的各类规划、资料、数据等,推动屏边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专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20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