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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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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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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政办发〔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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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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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屏边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屏政发〔2022〕4号),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屏边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周林 县长
副组长:宋小鹏 常务副县长
丁 旭 副县长
成 员:吴先洪 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马丽琼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
黎明旺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陶玉伟 县政协副主席、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松发全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毛艳梅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候金国 县政府督查专员
龙 淼 县政府网管中心主任
刘兴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汤开伟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阮永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广书 县民政局局长
郑文武 县司法局局长
尚莉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功洪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星桩 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局长
刘成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红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万玉东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何昌建 县水务局局长
杨发光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家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勇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 红 县统计局局长
李国金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李海国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宋斐斐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
黄殿荃 县科协主席
李万荣 县税务局局长
唐 律 中国邮政集团屏边分公司经理
李 博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屏边管理部主任
庞国华 中国人民银行屏边县支行行长
罗荣峰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屏边供电局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家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明确1名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制度。屏政发〔2022〕4号文件明确的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及县文化和旅游局要结合目标任务,加强对县属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每年6月25日、12月15日将工作推进、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