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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7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
  • 文号
    屏政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已经中共屏边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2次会议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此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县长王周林同志: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常务副县长宋小鹏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人事社保、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投资促进、机关事务、搬迁安置、苗文化研究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含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苗文化研究中心、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委老干部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屏边供电局、屏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红河公路管理局屏边分局、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屏边火车站、宏达汽车运输公司。

  副县长吴红昌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林业和草原、大围山管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科技、两烟等工作。

  分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大围山管护局屏边管护分局、县政协提案办理。

  联系县政协、县科协、县气象局、县烟草公司。

  副县长郭勇同志:负责公安、社会稳定、信访、道路交通安全、打击走私、禁毒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打私办、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副县长高芬同志: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含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县爱卫办、县红十字会、县老年体协。

  联系县文联。

  副县长丁旭同志:负责市政建设、人民防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市场流通及监督、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地震等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地震局、县行政学校。

  联系县工商联、县人武部、驻屏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副县长吴先洪同志: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财税金融、自然资源、统计、供销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含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屏边苗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供销社,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屏边管理部、县税务局、县人行、县农行、县联社、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石油分公司、县石化分公司、中国电信屏边分公司、中国移动屏边分公司、中国联通屏边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屏边分公司、云南广电网络屏边支公司。

  副县长周浩波同志(挂职):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上海市徐汇区援助工作。

  副县长张强同志(挂职):负责政务服务、政务督查、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分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含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妇儿工委、县政府政务督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工作。协助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苗文化研究工作。

  联系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撰办公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中华职教社。

  副县长高明同志(挂职):负责数字经济、中信集团公司对口帮扶、政务公开、外事工作。

  分管数字经济、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县政府政务公开、外事办公室。协助分管财政金融。

  联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是:宋小鹏—吴红昌—周浩波、郭勇—丁旭、高芬—张强、吴先洪—高明。

  请各乡镇及各部门按此分工协作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