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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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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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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政发〔202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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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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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3年度屏边县见义勇为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2023 年,全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屏边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挺身而出,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了屏边人民的良好形象。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罗保云、李俊、李青林、肖记等 4 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奋发努力,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勇于担当、勇往直前的忘我精神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各乡镇、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风尚,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为深化平安屏边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3 年度屏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2024 年 1 月 31 日
附件
2023 年度屏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罗保云 屏边县新现镇人民政府
李 俊 屏边县大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李青林 屏边县大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肖 记 屏边县大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对以上4名人员,分别授予“屏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 0.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