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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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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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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政发〔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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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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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何礼洪等23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通知(屏党〔2017〕81号)、(屏党〔2018〕5号)和2018年1月12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何礼洪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供销社主任;
王华仙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档案局(馆)局长(馆长);
杨永春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
潘协良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昌福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熊文壮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 曦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李吉利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甘 娟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国龙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供销社副主任;
徐应昌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远福同志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正科)。
免去
李 智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职务;
黄自水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甘 娟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朝友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何昌福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兴佩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熊文壮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杨 凯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王绍东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杨文春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局派出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李华英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李远福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古朝今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供销社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马跃中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吴自红同志屏边苗族自治县档案局(馆)局长(馆长)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