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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66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8号)和《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划入单位:将原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的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电教室、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教研室、屏边苗族自治县教师和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屏边苗族自治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屏边苗族自治县幼儿园、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五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六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中心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中心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幼儿园、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幼儿园、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幼儿园、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幼儿园、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幼儿园、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幼儿园、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幼儿园27个事业单位交由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管理,并作如下调整:

1.将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电教室和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教研室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2.将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更名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教师和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二)设置情况

调整后,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4个。

1.屏边苗族自治县教师和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2.屏边苗族自治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4.屏边苗族自治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5.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6.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7.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8.屏边苗族自治县幼儿园

9.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11.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五中学

13.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六中学

14.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

15.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

16.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

17.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中心学校

18.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

19.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中心学校

20.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

21.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幼儿园

22.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幼儿园

23.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幼儿园

24.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幼儿园

25.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幼儿园

26.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真幼儿园

27.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幼儿园

二、各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师和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教师和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实施改革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承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的其他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措施。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受理生源地学生助学贷款的申请,负责贷前、贷后管理工作,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催还贷款。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的落实与管理。负责向经办银行报送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等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青少年的校外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大型文体科教活动,组织开展爱国教育、国防教育、德育教育,拓展网上学科校外资源。组织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劳动技能等培训。培训青少年学生的生活自理、生存自救、与他人合作、动脑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发展青少年多方面的兴趣、爱好、特长,陶怡情操、开发智力。适时根据社会、家长对校外教育的需求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开展教师发展研究,指导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教学、学术发展咨询、指导与培训,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组织实施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和校(园)长的继续教育;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教师和校(园)长培训;为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研训提供指导和服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引导和支持学术梯队和教师团队建设。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业务管理、统筹和指导,搭建促进教师发展的个性化、人文化的服务平台,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开阔学术视野,实现个性化发展。承担本县教师远程教育的规划、实施和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引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与自我发展。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检查评估制度和教材选用制度,做好毕业班的研究指导工作,组织学期(年)检测与评估的相关工作。班级组织与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教育政策法规、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使其成为“思想智慧、实践智慧、应用技术智慧型”班主任。


屏边苗族自治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培养和发展屏边县体育市场,引导和推进全县体育 产业发展;负责全县体育市场日常行业指导;负责体育经营管 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 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商业性体育品牌赛事活动。 负责组织校内、校外各类体育运动裁判员培训。 拟定体育场馆安全保卫及管理制度;指导全县体育 场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低免收费体 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集训;负责组织指导学 校青少年体育训练,培养和输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组织协调县域内青少年参加国家、省级、州级开展的各项体育运动竞 赛及国际体育竞赛交流活动,培育青少年体育运动人才;负责 组织开展全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的全民健身规划,落实屏边县 全民健身发展规划;推动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全县群众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 指导和管理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事;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审批、注册等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和国 民体质测定及运动健身指导。负责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的材料收集审核工作; 负责体育产业调查统计;规范体育服务行业管理,推动体育服 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县体育总会、体育协会、全民健身活动,配合、 协调体育彩票销售等相关工作;完成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和上级 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职业技术教育规律办学,致力改革、开拓,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招收屏边县城辖区内的小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按照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幼儿园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幼儿园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规定。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全园行政、业务管理工作,抓好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接受上级检查、指导、监督,制定和落实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办园质量和办园效益。承办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面向全县招收初、高中学生;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高中教育,普及义务教育。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按照高中阶段、初中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所在乡镇初中教育招生工作,为高中、中专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初中毕业生。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普及义务教育。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镇党委政府、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所在乡镇初中教育招生工作,为高中、中专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初中毕业生。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普及义务教育。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乡党委政府、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所在乡镇初中教育招生工作,为高中、中专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初中毕业生。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普及义务教育。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镇党委政府、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五中学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五中学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所在乡镇初中教育招生工作,为高中、中专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初中毕业生。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普及义务教育。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乡党委政府、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六中学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六中学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所在乡镇初中教育招生工作,为高中、中专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初中毕业生。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普及义务教育。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镇党委政府、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招收所在辖区内的小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按照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招收所在辖区内的小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按照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招收所在辖区内的小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按照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中心学校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中心学校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招收所在辖区内的小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按照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招收所在辖区内的小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按照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中心学校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中心学校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招收所在辖区内的小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按照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招收所在辖区内的小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按照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幼儿园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幼儿园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展工作,遵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幼儿园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幼儿园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展工作,遵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幼儿园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幼儿园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展工作,遵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幼儿园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幼儿园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展工作,遵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幼儿园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幼儿园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展工作,遵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幼儿园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幼儿园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展工作,遵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幼儿园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幼儿园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展工作,遵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