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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69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机关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职责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屏边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8号)和《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屏边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屏边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的集中调配、运行监控和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司勤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负责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车改部门重大活动公务接待、大型会议、外事活动等特殊公务活动用车的保障服务。

  办公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1:30 ;14:00—17:30

  联系电话:0873—3228502

  负责人及职务:段优黑 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