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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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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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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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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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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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负责做好景区内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负责编制景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策划、招商、审批及建设方案、绩效评价等。
(三)负责景区内接待设施、游览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统筹开发、组织实施等工作。
(四)负责制定景区内环境卫生、旅游秩序、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景区内有关招商引资、经营活动、旅游活动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六)负责景区内旅游投诉、经营业主的协调服务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督促景区运营公司做好景区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游客服务、文化活动、景区环境和卫生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建设科、宣传推广科、服务管理科。
办公地址: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滴水苗城临水寨7-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联系方式:0873—3221778
负责人姓名:沙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