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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屏政办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9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屏政办发〔2021〕43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农村户厕改建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屏边县农村户厕改建资金补助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农村户厕改建资金补助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户厕改建工作,规范补助标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为确保建设质量,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补助标准3500元/座,其中:扣除上级补助资金以外,县级补助资金不高于3100元/座。

  (二)补助方式。项目资金由各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由乡镇向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领导小组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爱卫办等部门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建验收办法》等相关标准要求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农村户厕由项目实施的乡镇按照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三)项目实施安排。农村户厕改造建设项目由各乡镇根据县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数,按照补助标准编制项目,上报研究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建设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农户自建、统建等方式把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强化改建质量

  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规范要求,加强对施工过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管。采取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建设工期短等灵活改厕模式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建设。

  四、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超标准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资金使用公示公告,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公开。要按申报后经审核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监控、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