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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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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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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政办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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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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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2022年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增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服务大局、服务领导、服务决策”的参政辅政作用,推动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经研究,特制定《2022年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积极主动报送符合要求的政务信息,完成县政府设定的政务信息基本报送任务。
(二)认真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约稿工作任务。
(三)重视安排政务信息工作,积极组织召开或开展本单位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会、培训会等。
三、考核目标
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基本报送任务和约稿报送任务。
(一)基本报送任务。各单位要积极主动报送反映各单位工作特色亮点的动态政务信息和成效措施,以及重大政策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减少报送单位工作会议、领导考察调研等会议活动类信息。
(二)约稿报送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约稿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约稿任务。
四、考核要求
(一)确保信息真实性。各单位对信息材料要严格把关,涉及到重要内容和数据要充分核实,确保准确无误。报送信息内容失真、数据或事例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信息考核不得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二)提升上报积极性和稿件质量。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上报信息稿件,争取县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及以上层级政务信息刊物的采用。
(三)加强约稿准时性。各单位要认真对待约稿,认真归纳总结,按要求及时组织撰写有质量的信息并完成报送。
五、采用评分
(一)评分标准
1.《屏边政务信息》采用的标题信息每条计10分,简讯每条计5分;综合采用的平均计分,每个单位不少于3分。
2.被州政府办公室单条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综合采用的视情况每条计5至15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单条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分,综合采用的视情况每条计5至20分。
4.被国务院办公厅单条采用的信息每条计40分,综合采用的视情况每条计10至30分。
(二)加分标准
1.领导批示加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每条计40分;省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每条计30分;州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每条计20分;县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计10分;同时被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成多位领导批示的信息,累计记分,但单条不超过100分。
2.各单位主动报送经验类材料的,字数不少于1500字,每篇综合按照10分给予计分,被州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另行给予20、30、50分加分。
3.高质量完成约稿信息每条不少于3分,采用的每条计10分,综合采用的平均计分,每个单位计5分,被州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另行给予20、30、50分加分,综合采用的视情况每条计10、20、30分。
4.选派信息员到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随岗培训,轮训时间满三个月并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的,选派单位当季考核加50分/人。
(三)扣分标准
不报送约稿信息的,每次扣20分;未在约稿时限要求内报送信息的,每次扣10分;约稿稿件质量不高,未结合我县实际提供具体案例,经发回重写仍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每次扣10分;各单位报送的约稿信息存在明显抄袭、雷同情况的,每条扣减20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政务信息基本报送任务、约稿任务完成和采用得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同时,结合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及采用等情况,综合纳入屏边县工作成效“红黑榜”,并作为单位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县政府办信息科联系人:熊绍均;联系电话:3222339;信息报送邮箱:pbxfbxxk@126.com)
附件:1.屏边县2022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2.屏边县2022年政务信息在岗培训申请表
附件【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