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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屏政办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4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屏政办发〔2023〕35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屏边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27号)精神,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屏边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州委“337”和县委“1234”工作思路,紧扣“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工作目标,构建形成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力推动市场主体提质扩容,以营商环境之“优”,提市场主体之“质”,促经济发展之“稳”。力争在2023年州级营商环境评价中争先进位。

  二、重点任务

  加快实施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市场准入退出、隐性壁垒破除、项目审批提速、跨境贸易便利、纳税服务优化、政务效能提升、市场监管规范、区域创新发展、合法权益保护、助企纾困解难等十个专项行动,聚焦短板弱项,全面提质培优,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一)市场准入退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拓展“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应用范围,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深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深化歇业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试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扫清市场准入和退出障碍,企业全流程开办时间压减至0.6个工作日以内,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

  (二)隐性壁垒破除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线索排查,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隐性门槛,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加强招标投标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持续净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80%以上,在线开标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保持在95%以上。

  (三)项目审批提速专项行动。以“项目单位办事便利”为核心,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过程审批。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依托“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施区域评估,推动关键环节改革措施落地。加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逐步推进“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持续推广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助推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力争全县工程建设项目自申请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部门审批时间压减至42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

  (四)跨境贸易便利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五)纳税服务优化专项行动。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做到应享尽享,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打造智慧办税体系,进一步推动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提高涉税中介机构管理规范性。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市场主体办税时间持续压减,税费优惠政策实现直达快享市场主体。

  (六)政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深化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范围。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推动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办事指南,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推动政务中心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质运行。规范设置办事窗口,推动有关部门授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配合省级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的“五减一优”专项行动,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

  (七)市场监管规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监管覆盖面。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激励和信用惩戒。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包容的市场环境,减少行政行为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八)区域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平台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和服务创新创业主体能力。建立吸引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体系,深入实施“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强化教育保障服务,持续提升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聚焦创新创业突破,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完善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倾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宜居宜业环境。

  (九)合法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健全诉讼服务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保障企业胜诉权利,围绕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持续深入解决执行难问题。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积极开展涉企涉商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续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促进市场主体安心创业、放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形成。

  (十)助企纾困解难专项行动。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步进行宣传解读。完善政务服务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建设,运用省级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的定期沟通互动机制、企业家座谈会机制、政银企融资对接工作机制、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机制,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加大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改进政企沟通方式,出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办理机制,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争取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等问题,加快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兑现,帮助企业获得“真金白银”、享受“优质服务”,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坚定发展决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爱商浓厚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强化组织实施,形成发现问题、对标改进、总结提升、宣传推广工作闭环。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分工严格履职尽责,细化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牵头单位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力推进本指标领域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培优。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密切协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严格督查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同有关部门查找堵点问题、及时做出响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社会监督、明察暗访和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工作机制。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州级年度考评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创新宣传推介。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推广机制,抓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工作,鼓励大胆探索、创新举措,形成一批改革经验案例,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深入宣传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及先进经验,构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营商环境考评,请各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分别于9月15日、11月15日前将任务推进情况报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汇总;各牵头单位分别于9月20日、11月20日前将所牵头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报送至县营商办。联系人及电话:王江,3225321,邮箱:pbfgzhk@163.com。

  附件:2023年屏边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附件 2023年屏边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重点任务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