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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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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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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政发〔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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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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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2020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屏边县2020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已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四十二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2020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多措并举对冲疫情影响,全力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屏边县2020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储备。一是县财政安排200万元,保障项目前期推进较快、较有成效的部门给予前期经费优先报账解决;县财政安排100万元,对于完成3000万以上重点项目谋划包装,取得可研批复并形成有效投资储备的部门(乡镇),每个项目奖励工作经费2万元(每个部门奖励不超过10万元)。二是对于争资金、跑项目,促成项目落地卓有成效的部门(乡镇)给予工作经费奖励(不受项目个数限制),单个投资项目争取上级到位(补助)资金500万-1000万的,每个项目奖励工作经费2万元;单个投资项目争取上级到位(补助)资金1000万-3000万的,每个项目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单个投资项目争取上级到位(补助)资金3000万以上的,每个项目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不在奖励范围。
二、全力支持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县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对在屏边县注册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一是对2020年内新落地项目且年内累计到位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类、服务性、经营性(不含房地产)内资项目企业给予奖励。具体为:年内累计到位资金3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每户奖励15万元,每增加到位资金1000万元的每户追加奖励5万元,新兴产业在工业类奖励基础上再提高10%。二是对2020年新注册且年内累计到位资金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注册在屏边县且2020年内累计到位资金15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三、全力打好“绿色食品牌”。将屏边猕猴桃作为屏边县“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培植,加快推进屏边猕猴桃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一)种植扶持标准:实际种植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户,每亩一次性给予0.12万元扶持。(二)设施扶持标准:对2020年新建水池、安装喷滴灌管道、施用有机肥等实施水肥一体化的猕猴桃种植基地,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扶持,每亩一次性给予0.15万元扶持。(三)品牌创建扶持标准:1.产品认证。对新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2万元扶持;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3万元扶持;对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4万元扶持。2.企业品牌创建。对新获得州级龙头企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省级龙头企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龙头企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宣传促销扶持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组织或经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同意,代表屏边县参加州外省内展销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次补助1万元;代表参加省外展销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次补助1.5万元。
四、全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一是支持旅游产品开发与促销,组织县外客源到屏边县开展商务、会议、研学、拓展训练、康体度假等特色项目,留宿人数在50人以上的按5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旅游企业参加屏边县统一组织的境内外宣传促销活动和展览的,参加县外省内活动给予每次补助1万元,参加省外及境外活动给予每次补助1.5万元。二是在屏边县注册参与旅游开发项目或其他涉旅项目建设的旅游企业,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在屏边县年投资达到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三是年内在我县注册旅行社(不含旅行社服务网点)组团到我县留宿国内游客按3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海外(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同胞)旅客按5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四是旅行社(含旅行社服务网点)组团到屏边县留宿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国内游客按3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海外(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同胞)旅客按5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全力扶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县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年内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按照每户10万元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县财政安排50万元,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各类工业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15%的企业,在落实省、州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县财政安排10万元,用于组织企业达规培训。
六、全力扶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提升竞争力。一是县财政安排资金,对新注册及外地搬迁到屏边县注册的建筑企业,当年地方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给予纳税额度10%的奖励;对年内建筑业产值4亿元以上且增速达15%及以上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内建筑业产值5000万以上4亿元以下且增速达20%及以上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二是加强服务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实行主动服务,开辟相关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加快新开工项目审批。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报监等建设审批手续,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对手续不齐的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疫情结束30日内完善相关资料,办理后续手续。
七、全力挖掘服务业新动能。一是加快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在落实省、州政府关于内贸销售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安排25万元奖励资金,对屏边县现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类行业、销售额增速在15%以上的限上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对批发业新纳规的每户给予奖励2万元,对零售、住宿、餐饮及服务业新纳规企业每户给予奖励1万元。加大出口奖励力度,在执行省、州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全面完成州级下达县级外贸指标任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对稳增长贡献突出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二是大力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在执行省、州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安排资金15万元,对屏边县电子商务企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中心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并在屏边县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上或增速超过15%的企业每户奖励2万元。
八、全力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发展。推行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免租5个月,5个月后租金另行协商确定。鼓励商业广场等地产业主适度减免中小微租户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全力激发企业稳产扩能增效。一是县财政安排20万元,对一季度累计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者增幅同比超过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复工复产奖励;对全年产值增速达10%以上的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19年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二是县财政安排20万元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对有市场、提高供给质量、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的产品升级、工艺装备提升、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和信息技术、食品和消费品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项目,给予每户一次性不少于5万元的资金补助,重点支持县域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凡被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十、全力加大援企增岗稳就业。一是2020年2月20日至3月5日,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纪人组织或个人自发到省外务工的,每人补助交通费500元。二是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半年贴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三是自2020年2月起,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四是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向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补缴。延长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保险待遇。五是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根据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50%给予稳岗返还。六是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增加就业困难人员收入。七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县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十一、全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聚焦“六大产业、特色小镇、四个一百、五网建设”项目,推广运用“银企桥”融资服务平台;积极对接争取州级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补偿金及县级已出台贷款办理政策支持。
十二、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针对历年省级下发州级的建设用地指标有限、我县后备耕地指标缺乏等情况,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省、州、县重点建设项目、脱贫攻坚等民生项目外,其余项目用地采取先上报先考虑原则,对于积极提供用地报批材料及按时缴纳报批规费的项目,将优先申请省、州核拨建设用地指标,并指定专人负责优先组件上报、极力保障用地;对于积极配合完成项目用地审批材料的部门及乡镇,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增加各项用地指标的侧重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