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六稳”、“六保”专栏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银行屏边县支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租金减免的通知

来源: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次数:

屏市监联发〔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根据《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指导意见文件的通知》(红市监联发〔2020〕6号)第三大点: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第6条规定: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政府创办创业园、孵化园、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租金减免。承租其他经营用房或摊位的,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优惠、奖励和补贴政策,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经对我县情况进行梳理,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经营办公的房屋资产三个月的租金减免。

  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屏边县2020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屏政发〔2020〕8号)第八条规定“全力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发展。推行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免租五个月,五个月后租金另行协商确定。鼓励商业广场等地产业主适度减免中小微租户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对我县情况进行梳理,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经营办公的房屋资产五个月的租金减免。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银行屏边县支行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