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兴盛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龙潭村、大平潭村、丫口村等11个村民小组基础设施资金匮乏的建议》的第11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收悉后,县农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县财政局、湾塘乡人民政府沟通协调。从2024年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了340万元,实施了龙潭、徐屏新村等小组乡村振兴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申报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逐步给予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钱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