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国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岩蜂河沟至坡头寨菊花场土路提质改造成水泥路的建议》的第08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收悉后,县农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新华乡人民政府沟通。2024年以来,全县共下达衔接资金16132万元,批复实施项目137个。其中:批复实施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产业提质改造、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83个,投入资金11113.3万元,占比达68.89%。经过多渠道资金注入,我县产业发展所需的机耕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逐年得到改善。但由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薄弱一直都是我县的产业发展短板,需要解决的产业配套设施仍然占多数,同时,因县级财政乏力,项目资金主要依靠向上级争取,每年争取到的项目资金不能完全解决全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短板,因此,我们将您提出的建议纳入项目规划,继续积极组织申报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逐步给予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钱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