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洧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朱摆乌地质灾害点搬迁的建议》的第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玉屏镇平田村委会朱摆乌村小组,2011年被我局列为监测点,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行管理,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险情分级为中型,规模分级为小型,受滑坡威胁人民群众34户120人,潜在经济损失532万元。2024年6月将该村34户120人例入《屏边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进行申报,拟对受滑坡威胁人民群众34户120人进行搬迁,安置方式为集中安置,安置点为平田村。该村搬迁安置匡算总投资约为1356.91万元,其中计划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76万元,州县级补助资金238万元,剩余资金为群众自筹等其他资金。协同县农科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衔接资金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实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现已完成《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计划2025年对朱摆乌村小组实施搬迁。可研已通过州、省两级审查,待自然资源部核查,核查通过立项后,将组织朱摆乌村小组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韦功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