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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屏边县十届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公开

马坤琦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建筑工地防尘的建议》的第5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以来,我局分别制定了《屏边县2023年春夏季建筑施工和城区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屏住建发〔2023〕12号)、《屏边县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屏住建发〔2023〕13号),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各施工工地落实降尘措施。3月对城区6个在建项目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摸底评分调查,对不合格项目的玉屏小学扩建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已在限期内按要求配备扬尘监测仪、对场内堆土进行覆盖,不定时开启喷雾系统进行除尘抑尘。

  4月7日,我县出现轻度污染天气预警,为紧急应对做好防范工作,我局联合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屏边分局开展施工工地、散装砂石零售点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立即整改,并落实长效治理措施。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项目在申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要求制定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时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施工,并在施工大门旁显目位置粘贴扬尘治理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感谢你们对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赵映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