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公开
毛文华、项永生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屏边县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公(廉)租房管理的建议》的第2号提案,已分工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内容及要求,按照《屏边县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屏政规〔2021〕3号)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对公(廉)租房住户进行排查,通过年度审核及日常动态管理共计清退不符合人员60户,其中县内购买住房或自建房主动退出住房保障9户;因工作调动主动退出住房保障17户;承租人死亡1户;租赁年限满5年33户。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夏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