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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C类

  公开

  

胡兴文代表:

  你在屏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半坡村委会(双龙一组、双龙二组、半坡小组、田心小组)路灯电费纳入市政管理的建议》的第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半坡村委会(双龙一组、双龙二组、半坡小组、田心小组)等四个小组无经济收入,无能力支付路灯电费,建议县委县政府将半坡村委会四个村小组路灯电费纳入市政管理”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财政每年市政设施运维费用需纳入年初公共预算内的管理制度,目前市政公共道路、水体、绿化等用电设施费用,月均需支付电费约7.5万余元,已超出年初上报县财政的预算额度。我局暂不能将半坡片区路灯照明费用纳入财政统一支付内。

  下步,我局将针对该片区路灯照明管理及电费问题,积极向县人民政府进行请示汇报,建议政府将该片区道路照明统一纳入市政管护范围内,待政府同意批复后,严格按照政府批示内容进行办理。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赵映燊)